正如筆者之前根據中共官方的態度分析的那樣,只要中共體制不除,震驚中外的唐山燒烤店打人案就絕不會有真相,但主犯會以其它罪名被重判,給國人一個所謂的交代。果不其然,在唐山各方勾兌、商議如何善後之後,8月29日,河北檢方公布的「關於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審查起訴情況的通報」和關於唐山打人案「保護傘」被查的通報,明晃晃地告訴國人:唐山打人者背後的大保護傘無人可撼動!我公布的就是「真相」,愛信不信。
官方兩個通報核心主要有五點,為了配合官方的通報是如何的「公正」,一貫以撒謊為己任的中共央視也再次粉墨登場,派記者裝模作樣地採訪了辦案人員、一名受害人和陳某志,以回應「網絡傳言」。而正是央視刻意掩蓋真相的獨家採訪和影片,印證官方的通報在撒謊,根本經不起推敲。
一、「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是虛假資訊嗎?
首先官方認定唐山燒烤店陳某志等人打人事實成立,認定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內對四名女孩「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其中7人被提起公訴,兩人不予起訴。但稱「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為虛假資訊」。
顯然,官方更在意那些「虛假資訊」,而央視配合採訪的一個焦點也是廣大民眾最為關心的是:燒烤店旁邊的小巷子裏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為了避免引發人們的質疑,央視先點出這裏是「公共影片的盲區,網上出現了多種傳言」。這是央視撒的第一個謊言。
因為就在6月份打人案發生後不久,網上就有影片顯示巷子裏的牆上曾有一個錄像頭,但在事發後不翼而飛。甚麼原因不翼而飛,已不必再說,而這個錄像頭拍攝的畫面曾在網上短暫出現,之後被迅速刪除,但女孩們的慘烈叫聲卻讓無數人心悸。央視否認錄像頭存在目的就是要告訴民眾,這裏沒有影片,網絡上傳出的小巷子中的包含汽車發動聲、慘烈叫聲的影片是假的,官方通報是「虛假資訊」是可信的。
但是問題來了,既然認定是假的影片,為何當局要在上億人的關注下,全網不遺餘力地刪個乾乾淨淨?為何不讓民眾中的高手鑑別是真是假?或者找幾個所謂的專家鑑定鑑定?為何不敢呢?背後到底有甚麼內情?
無疑,在當局看來,只有否定影片的存在,謊話才可以大行其道,而迴避這個疑點的央視,建立在否認影片存在基礎之上的採訪也就讓人難以相信了。極有可能是害怕穿幫,央視的採訪都很簡短,細節被刻意忽略。
如被採訪的辦案警察稱「在巷子裏陳某志等繼續對被害人實施毆打……過程大約持續1分41秒」;被採訪的一名所謂「受害人」否認「被車碾軋、追著軋」,但表示「好幾個人毆打我們,打完說告訴我們不許報警,不許找人,否則就弄死我們,然後就跑了」;播放警察審訊陳某志時的對話時,陳在回答警察「當時發生了甚麼事情?」的問題時,稱「當時我們毆打幾名女子了」,再無他言。這明顯都是安排的對答。
以網上流傳的打人影片中展現的陳某志等人的凶殘,會害怕受害人報警嗎?會等受害人報警後再弄死嗎?而且陳某志從巷子裏出來身上的血跡又是誰的?巷子裏地上那大片的血跡又是誰的?1分41秒對於陳而言,暴打後再殺一個人足夠了,更為重要的是,燒烤店二樓後門直通巷子,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都與二樓上未必露面的人物有關。這些人是誰?警方為何不去調查?
至於是否被汽車碾壓,警方為何不去查驗陳某志等人當晚開的汽車上是否有受害人的血跡呢?這不是警方辦案最應使用的手段嗎?為何這方面的情況不公示呢?
顯然,央視和警方都試圖混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1分41秒是不可能同時完成幾件「謠傳」之事的,但如果是不同的人在施暴,又如何不可能呢?因此,在官方不公布小巷子影片、不公布所有在場人的情況、不查驗當事人車子、不允許媒體自由採訪受害人、目擊者、不讓受害者和家屬自由發聲等的前提下,單純否認「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為虛假資訊」,是難以讓人信服的。
二、4名受害人真的都還活著?
按照官方的通報,案發後,4名被害人由120救護車送醫,其中兩人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後自行離開,兩人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於7月1日出院。經法醫鑑定,兩人構成輕傷二級,兩人構成輕微傷。
央視也配合地公布了一段救護車救人並在醫院送到病房的鏡頭。然而,所有的鏡頭顯示都只有一名受害者被抬上了救護車,被送入了病房,還有一名較重的傷者呢?之前說的在ICU,現在為何變成了普通病房?大概是為了補上這個漏洞,央視還播放了一個很模糊的鏡頭,上邊有另外3個穿得整整齊齊的女孩。這大概率是造假找人補拍的鏡頭。
既然官方承認四名女孩被陳某志等人「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那麼被暴打的女孩還能穿得如此齊整?而且影片明顯不是當日的,因為沒有影片特有的時間標記,影片上顯示的「2022年6月10日凌晨」明顯是後來補在畫面上的,造假很不專業。
如此造假反而讓人更加相信網絡披露的四名女孩全部遇害為真,因為知情人披露的情況是:長髮白衣女被陳繼志割喉,並被車子碾壓;短髮白衣女或被陳姦污後被打死,長髮和短髮白衣女屍體被其中一夥人裝入後備箱帶走,據說是被扔進唐鋼鋼爐焚屍滅跡。灰衣女因為攔架,被打成植物人,是唯一被急救車救走的,後在醫院死去。而黑裙女被「大魚」等人輪姦後,拋下樓而死。
大家需要關注的是:黑裙女並未走出店門,據說是被帶上了二樓。爆料指警方從黑裙女體內提取到多個不同男人的精液,同時還有目擊者說她被四五個人輪姦,這名目擊者被威脅後逃到了深圳。
再看央視採訪的受害者鏡頭,也是遮遮掩掩,當局在怕甚麼呢?怕人知道這是個假扮的受害者?而且唐山公安分局局長就在現場,他扮演了甚麼角色,他為何不制止暴力?央視為何不去採訪他呢?還有根據爆料人所言,警方在案發時根本沒有出警,只是在案發後的早上6點09分才抵達現場,央視可否去查證呢?
本來是為配合官方說辭的央視報道,反而再一次印證官方的通報的疑點,無法讓人相信。不過,有著流氓本性的中共當局才不管民眾信還是不信,畢竟很多人還是被洗腦多年,分辨不了真假,只要適當地安撫、平息民憤就可以了,而安撫的手段就是拋出陳某志等人和有限的幾個小保護傘。
官方稱2012年以來,陳某志等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犯罪11宗,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政違法4宗,該惡勢力組織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此外,陳某志背後的15名「保護傘」已被紀監委立案審查調查,對唐山市路北區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胡斌、長虹道警務站副站長韓志勇等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職務犯罪問題。
也就是說,未來陳某志等人被重判不是因為唐山打人案,畢竟受害者都是輕傷,而是因為累犯。而就是這樣的累犯,也只是「惡勢力組織」,沒有定性為「黑社會」,也只是「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而不是「造成嚴重惡劣的社會影響」。筆者推測這應該也是當局與陳某志等和其背後靠山做了某種交易,其定性決定了其量刑不會至死刑,最多無期,這之後操作的空間就更大了。
至於陳的基層保護傘馬愛軍等人,也只會被重重拿起,輕輕放下,要知道他們手裏或許也隱藏著更上一層保護傘的秘密呢。懲罰嚴重了,會影響一大批人吧。
可以說,唐山的兩份通報、央視的報道,不久前已經跨市抓捕曾在微信公眾號上兩次發表談論唐山打人案的文章的自媒體人毛慧斌,都以行動印證了之前據傳是唐山精神病院院長沈振明(或者是其他官員)的囂張之語:「不許在網上再發張榮和四個女孩的事情。如果再發,不管在中國甚麼地方,只要不出國,唐山警方就有能力將其帶到唐山,並且關到精神病院,而且是關一輩子。」「你信不信?」「唐山多少人、多少高官都在中央當官?」「中央督導組就算來了,他也是繞一圈,像狗一樣灰溜溜地走了。」
毫無疑問,官方的通報還迴避了其它許許多多網絡上的質疑,比如打人殺人者的背景,醫院的大老闆和打人者關係等,他們不敢回應,是因為他們知道真相,他們或是參與者、或是掩蓋者,而且在他們看來,死幾個P民們哪能放在眼中?更不可能去為他們得罪各級高官們。但人在做,天在看,掩蓋罪惡也是在犯罪,都會遲早得到應有的報應。且等那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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