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昨日(19日)公布,從花園街街市一檔戶抽取該新鮮牛肉樣本進行化驗,發現樣本含百萬分之二十五的二氧化硫。中心已知會涉事檔戶有關違規事項,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指,二氧化硫是防腐劑,可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的魚製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份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後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食安中心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售賣摻雜二氧化硫的新鮮及冰鮮肉類。市民則應向可靠的街市檔戶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同時需注意均衡飲食,避免因為偏食而引致營養不良或攝取過多的化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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