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7月28日因嚴重事故而腰斬。但資深傳媒人陳志雲7月30日在他的YouTube頻道「志雲頻道」中,建議當局應參考工業場所指定規管舞台的職安條例,列明舞台工程等職安指引。

陳志雲7月30日在其Youtube「志雲頻道」節目表示,據悉MIRROR演唱會在首場前一晚,即7月24日晚上約10時總綵排,仍不斷出現技術問題。結果總綵排延至7月25日的凌晨才開始,但其後有舞蹈員因升降台出錯受傷,綵排要腰斬。直至在開騷之前約7個小時才再次總綵排,但音響同燈光仍然都跟不上,需要調整。

陳志雲提到MIRROR的經理人公司「MakerVille」為電訊盈科旗下的演藝娛樂公司,而盈主席李澤楷在事故發生後表示,高度關注今次演唱會發生的意外,向傷者及傷者的家屬致以深切的慰問,希望傷者可以早日康復,李澤楷承諾公司會承擔傷者的醫療費以及盡力向他們提供協助,並指會嚴肅跟進今次事故,

陳志雲直言:「即使電盈願意作出補償,無論怎麼大的補償,都不能補償得到別人的一生。如果不是因為今次的不幸事件,大家都可能冇留意到:我們保障職業安全和工人的法例原來是如此單薄!」

建議當局制定規管舞台職安條例

陳志雲又表示,職安健條例所列明的條款:僱主須確保工作環境安全,違例者最高可罰款20萬元,條例適應於工廠、建築地盤及食肆以外的大部份工作地點。工業經營場所則受《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管,條例之下有30條附屬條例,規管吊船和石礦場安全等。職安健條例幾乎涵蓋所有職業,但沒有具體解釋不同工種的工序責任,過往判罰也較《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輕。

但他表示:「過往很少見有舞台意外,勞工處亦較少巡查舞台,今次反映舞台如地盤一樣工序繁複和危險。」他建議當局:「應參考工業場所指定規管舞台的職安條例,列明舞台工程等職安指引。」以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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