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六司十五局」如箭在弦。政府「行政主導」的架構,是「政出多門」、「架床疊屋」,抑或是精簡架構、節省資源、加強效率、向市民問責?大家或可從回顧25年來政府架構的變遷,再配合香港整體發展審視,究竟多年來,越改越好,還是不如不改。

1997承襲前例設15個決策局

香港主權移交後,承襲英治時期的政府架構,政府總部(前稱布政司署)設15個決策局,包括文康廣播局、公務員事務局、工商局、政制事務局、經濟局、教育統籌局、財經事務局、衛生福利局、民政事務局、房屋局、規劃環境地政局、工務局、保安局、運輸局和庫務局。

主要官員除律政司司長(前稱律政司)一職由馬富善轉為梁愛詩擔任外,其餘在主權移交後均順利過渡。

1999年,文康廣播局改組為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文康廣播局原本負責的藝術、文化、體育、康樂及娛樂事務牌照政策,轉交民政事務局局長負責;但政府架構沒有改變。

2000殺民選市政局 重組市政架構

在英治時期由市民選出的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未能在1997年順利過渡。已獲選為特首的董建華在1997年宣布,全體議員在主權移交後,繼續出任分別取代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臨時市政局及臨時區域市政局,另外再委任議員進入兩個市政局,當時稱兩個市政局任期將不遲於1999年12月31日結束。

然而,特區政府以「市政服務重組」、提高成本效益為名,提出廢除兩個市政局,職能改由政府負責。

當時的爭拗,集中在應否廢除兩個市政局上。兩個臨時市政局的主席在法案審議其間,批評政府擬議代替兩個臨時市政局的行政架構未妥善,形容是「政府志在解散兩個臨時市政局、取代兩局工作所致的倉促產物」,質疑政府並非出於為了改善市政服務。

當時多個民意調查顯示,支持香港繼續有市政議會的民意佔多數,但是「殺局」法案仍然在1999年,於民主派反對下獲立法會通過。

當年市政局的民選議席多屬民主黨。有意見認為,時任特首董建華是以「殺局」削弱民主派的生存空間。民建聯前市政局議員鍾樹根後來在訪問中,坦言建制派支持殺局,是要同民主黨「同歸於盡」。

政府自2000年1月1日起接手各項原本由兩個市政局負責的市政服務,包括食物安全、環境衛生、提供康樂及文化服務等的範疇。政府因此成立環境食物局,使政策局加至16個。

2002「高官問責制」特首攬權

時任特首董建華引入「主要官員問責制」,將16個政策局改組為11局,分別為公務員事務局、工商及科技局、政制事務局、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教育統籌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民政事務局、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和保安局。當時政府改制的原因,是追求更合理資源分配及更協調的政策內容。

時稱「三司十一局」的「高官問責制」方案,3名司長和11名局長向特首負責,14人以有別於公務員的聘用條款聘任,即可由外間聘用領導公務員;至於先前出任局長職位的公務員,則改稱常任秘書長,並向所屬的主要官員負責。

當時民主派議員批評,董建華以「高官問責制」更容易地指揮一小撮向其忠心的人,並轉移公務員權力到其組成的「個人集團」。有意見指,改制是特首架空政務司司長之舉,使之失去「公務員之首」地位。

時任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鄭宇碩質疑,政府申請4,200多萬元以開設11個問責局長職位,加上每個局設兩名D8職級高官,不符精簡架構、減公共開支的原則。

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董建華公布方案前,在2001年突然以私人理由「提早退休」。她事隔多年方透露,辭職是因為不同意董建華推行高官問責制,認為新制破壞公務員傳統精神,問責局長有功勞時就領功,但有犯錯則由公務員負責。

2007「三司十一局」 改為「三司十二局」

時任特首曾蔭權重組原有11個政策局其中8個的職務,並增加發展局。重組後,政府政策局有:公務員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展局、教育局、環境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食物及衛生局、民政事務局、勞工及福利局、保安局和運輸及房屋局。當時重組其中一個原因,為確保政策局之間的分工均衡。

當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立法會應先討論問責制的運作情況,如問責制有否達到其目標,方討論重組政策局的建議及相關的法例修訂,又有議員質疑,文物保育工作撥歸發展局並不恰當,因推行基建工程計劃與文物保育可能有衝突。亦有意見認為,曾蔭權將運輸及房屋撥歸一個政策局,會令運輸及房屋局職務過重。

2008年擴大政治委任制度 「準備普選」

政府2006年發表《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諮詢文件,建議增設政治任命職位,每名政策局局長將會有一名副局長及一名政治助理協助。

當時政府推銷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指擴大政治委任制度,可以為香港普選作準備,「培育及發展政治和治港人才」。不過,當時的泛民議員質疑此說,例如前線的劉慧卿及公民黨的吳靄儀批評,政府建議擴大政治任命職位,但卻沒有提及如何加快香港的民主步伐,根本難以推動政制發展。

她們又質疑在特首曾蔭權「親疏有別」的前提下,政府是否只會委任與政府關係良好的人士擔任問責職位。劉慧卿質疑,政府只會「親疏有別」地向親自己的人才提供「肥缺」。

2008年,首批8名副局長與9名政治助理出爐,當中一名副局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與兩名政治助理(民政事務局長政治助理徐英偉、發展局長政治助理張文韜)為民建聯黨員,卻沒有傳統的民主派人士。

2012 梁振英圖「打尖」 推「五司十四局」觸礁

梁振英當選特首後,以候任特首身份計劃改組政府為「五司十四局」,開設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及新增兩個局長及其它職位,計劃涉及每年額外開支約7,200萬元。

政策局的計劃,是將原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除電影及創意產業的政策職能)改組為兩個政策局,即工商及產業局和科技及通訊局。發展局(除文物保育的政策職能)及運輸及房屋局 (除航運、民航、物流的政策職能外 )改組為兩個新政策局, 即房屋規劃及地政局與運輸及工務局。另外建議增設文化局。

梁振英否認「五司十四局」架床疊屋,又指兩個新設的副司長下轄共5個局,可以各司其職,更加好地專注工作。

當時政府挾改組方案硬闖立法會。然而,立法會在部份建制派議員倒戈下,否決政府「打尖」優先處理重組方案,梁振英在7月以重組後的班子上任的如意算盤未能打響。

泛民議員、工黨的李卓人表示慶幸,認為立法會可繼續處理涉及民生問題的議案。當時投下反對票的建制派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指,投反對票只希望政府不要為分贓分權才重組,自己並非針對任何人。投棄權票的葉劉淑儀表示,原則上支持改組,但要捍衛議會傳統、運作原則及法治,不想成為政府工具。

2015「三司十三局」 新設創新及科技局

上次架構重組闖關失敗後,時任特首梁振英在2014年建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轉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內通訊及科技有關的法定職能。新局需要增加3個政治任命職位、4個常額首長級及19個常額其他公務員支援職位。

當時政府指成立科技局是因為尊重科技,認為有急切性,要儘快成立。政府為此多次調動立法會議程,希望設新局議案可及早在立會審議。

多名泛民議員批評創科局管理範圍不清。公民黨郭榮鏗關注創科局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分工:「通訊、創意產業、電訊、廣播等等的政策範疇都仍然留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內去管,為何不將這些和創意產業有關的政策範疇一次過搬到新的局。」

最後創新及科技局在2015年11月正式運作。

2022 「六司十五局」

在連任與否未明確的情況下,特首林鄭月娥1月公布政府架構重組方案,建議將13個政策局改為15個。

建議中運輸及房屋局分拆成房屋局和運輸及物流局、食物及衛生局會被改組為醫務衛生局、環境局擴大為環境及生態局、民政事務局則改組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創新及科技局會改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並增設文化、體育及旅遊局。

她當時建議由政務司領導重組後的9個政策局,財政司領導6個政策局,下一任特首可考慮設立副司長。

李家超新增多名副司長職位

李家超當選後,全盤接納上述方案,並新增副司長職位,當中增設傳聞中較少提及的律政司副司長一職。當局估計,方案共增添13名政治委任官員和57個公務員職位,涉及的總薪酬開支高達每年9,500萬元。

李家超解釋,設立律政司副司長是因律政司的工作繁重,需督導轄下6個專業部門,負責推廣國際和大陸交流合作,對外宣揚本港法治、司法獨立和備受尊重的法律制度等,回應國際間不符實際的說法,因此有需要設立副司長。有分析認為,遭外國制裁的李家超,需要尋找其他人代勞相關對外工作,故設立副司長。

資深銀行家兼時事評論員吳明德認為,三個副司長其實要當作是相關部門的黨委,監察正司長,做法與大陸的省長、副省長類同。

李家超的建議,亦引來「完善選舉」後的立法會議員質疑。社福界狄志遠指李家超提出增設3名副司長等建議,令整個改組方案的開支由每年3,000萬元增至逾9,000萬元,要求當局交代有何具體增值。

他又關注新政府如何體現官員問責制,他說:「坊間的說法,『問責官員不問責』,你增加那麼多人手是增加了問責官員或是不問責官員,增加問責官員你如何體現」。

傳媒人林妙茵指出,將來李家超政府架構圖中,有一條線由特首繞過司長,直畫到15個政策局中。她質疑這個以往無的設置,會否令原本已多了一層的從屬問責架構(副司長)更趨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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