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未有解釋原因下刊憲撤銷兩名民主黨元老級成員、前立法會議員楊森及單仲偕的銀紫荊星章以及太平紳士一職,其中撤銷太平紳士決定是由特首林鄭月娥所作。楊森向黨友及媒體發信,強調自己捍衛本港的和平集會及示威權利,既是榮譽也是良知,對於捍衛這些權利公民抗命,被稱違反《公安條例》而遭撤銷勳銜,絲毫不感後悔,亦不會就撤銷勳銜上訴。

政府今早刊憲,撤銷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前副主席單仲偕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的勳銜。同時,特首林鄭月娥運用權力撤銷委任楊森與單仲偕太平紳士一職,即日生效。憲報未有解釋任何原因。

現年74歲的楊森透過信中透露,早前已經接獲政府通知有關決定,並沒就此決定上訴,強調本港的和平集會及示威權利,受基本法及《人權法》保障,故此他會繼續在香港捍衛及爭取人權、民主、法治,形容自己「卑微的任務是面向港人、以及民主、自由、法治原則」,會視今次撤銷勳銜為支持和平示威集會的榮譽。

楊森由於涉及反送中運動期間的10月1日遊行以及前年六四集會等共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監禁14個月。他於4月11日服刑完畢,在步出監獄時一度哽咽,勉勵港人緊守崗位、講真話以及堅守核心價值。

翻查資料,2009年已卸任立法會議員的楊森,獲得時任特首曾蔭權授予銀紫荊星章。當時政府在對他的嘉許語中,讚揚他在公共和社會服務的表現卓越,又致力為弱勢社群謀取福祉,並就民生議題提供寶貴意見,貢獻良多,而且在不同公職崗位上,促進社區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單仲偕則於2007年獲頒同一勳章,兩人亦同獲委任為太平紳士一職。

至於同樣涉及10月1日集會遊行,而被判囚14個月,緩刑24個月的單仲偕,現時身處美國,早前曾經接受《香港01》訪問已經坦言「荷蘭水蓋」只屬虛銜。相比現時民主派數十人身陷囹圄,單計民主黨已經有7至8名黨友被囚,他不會對當前政治空間抱有任何遐想,坦言「今時今日沒有勳銜也沒所謂」。

至於戴耀廷於2001年獲政府頒授榮譽勳章,以表揚他致力於推動《基本法》及人權方面的公民教育,貢獻良多,時任特首為董建華。

根據授勳及嘉獎制度中提及,如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行為,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或獎狀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或獎狀。不過,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年前被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40萬元,政府卻沒因而撤銷他的金紫荊星章及太平紳士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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