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雲公民6月9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雲公民被指受賄4.68億餘元人民幣,涉煤炭腐敗,時間橫跨24年。其發跡和貪腐始於江澤民主政時。曾有分析認為,正是20多年前由江澤民帶頭,中共進入貪官污吏「悶聲發大財」的「黃金時期」。

據中共央視新聞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中院9日宣布,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雲公民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他並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生於1950年9月,已退休6年的雲公民,於2019年10月24日被查。

2020年9月30日,雲公民被開除中共黨籍。官方通報指,雲公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將手中掌握的國有資源當成發家致富的「搖錢樹」,為親屬經商辦企業「鋪路搭橋」,官商勾結,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等。

吉林省長春市中院通告稱雲公民涉貪跨度從1992年至2016年8月,24年間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4.68億餘元。這意味著,雲公民在退休後還依然受賄。

陸媒「上觀新聞」報道,雲公民、雲光中等內蒙古落馬「老虎」的腐敗案件,都與煤炭有關。對此,2020年2月28日,根據中紀委監察建議,內蒙古在煤炭資源領域開始「倒查20年」。

按雲公民涉貪24年,從2020年倒回去24年,1996年10月時,他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助理。1997年1月,雲公民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2001年7月,改任山西省副省長;同年9月兼任中共太原市委書記,10月躋身中共山西省委常委。

雲公民快速陞遷和開始貪腐的時間,正是江澤民主政時期。

2003年6月,雲公民升任中共山西省委副書記,並繼續兼任中共太原市委書記。2006年1月,改兼山西省委宣傳部長。同年10月,任神華集團副董事長。2008年,升任中國華電集團總經理。2013年11月卸任。

今年1月18日播出的中共反腐專題片提到,中共高官的親屬子女涉足煤炭領域現象嚴重。其中雲公民之子雲凱晨在內蒙古涉足房地產、道路工程建設。雲公民還一方面給地方官員打招呼幫助兒子雲凱晨拿地,一方面指示其掌控央企在兒子公司團購住房,讓兒子迅速積累巨額財富。雲凱晨還曾經與商人合夥做煤炭「生意」,實質上是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巨額賄賂。

前中紀委官員王友群在大紀元撰文表示,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當政時期(1989—2012),是中共的貪官污吏「悶聲發大財」的「黃金時期」。江澤民以「貪腐治國」主要有兩大招:第一,提拔重用一大批嚴重腐敗分子;第二,放縱其子江綿恆一邊陞官一邊經商。

王友群說,正是在江澤民和江綿恆帶頭作用下,中共的腐敗從兩方面互相交織地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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