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在1997年前成立臨時立法會,取代英治時期民選的立法局開始,香港政改在民主派和中共角力下兜兜轉轉。然而直至中共在香港強推「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人已實然失去政改權利,更與中共承諾及載於《基本法》內的「雙普選」終極目標漸行漸遠,遙遙無期。

1997年 特首由400人選出

第一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於1996年由400人組成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推委會)選出。「推委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任的特區籌委會籌組而成。董建華得到320票,擊敗前香港首席大法官楊鐵樑、商人吳光正當選。

臨時立法會一夜倒退回80年代

由於中共不贊同英治時期最後一屆立法局的產生方法,經過連番爭拗,拆毀「直通車」,香港有史以來第一次全體由選舉產生的立法局議員,要全部「落車」,未能過渡。

中共「另起爐灶」成立「臨時立法會」的60名議員,由原本只選舉特首的400人「推委會」,以「全票制」選出。當時民主派最大黨民主黨並無參與,民協及個別民主派參與獲選,但只佔6席。「臨時立法會」毫無民選基礎,立法機關代表性倒退回1985年立法局引入選舉前。

1996年大律師公會提到,臨立會違反《基本法》,因當中並沒有要求或授權特區籌委會成立臨立會。

1998年 首次立法會選舉

香港特區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在5月舉行,民主派經選舉重返立法會。60席中,地區直選議席為20席、功能界別有30席、選舉委員會(選委會)有10席。選委會由800人組成,分「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臨時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4大界別選出。

2002年 董建華自動當選

第二屆特首選舉,由800人選委會產生。董建華獲得714名選委提名,自動當選。

2004年董建華宣布成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負責政制發展工作。其第一號報告書的結論,是「如有需要2007年第三屆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可以考慮修改的」。

人大釋法——否決07、08雙普選 政改「三部曲」變「五部曲」

原本按《基本法》附件一、二,如需修改特首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過程如下:
1)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
2)特首同意;
3)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不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將「三部曲」變為「五部曲」,指日後如需修改特首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需要:
1)由特首先向中央遞交報告;
2)人大常委會按香港實際情況及循序漸進的原則決定是否要修改;
3)港府向立法會提交政改方案,並由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
4)經特首同意;
5)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釋法亦訂明,2007年特首選舉「不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2008年第四屆立法會「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

同年香港特區第三屆立法會選舉產生。按《基本法》,立法會選舉取消選舉委員會界別,選舉委員會本屆起沒有立法會議席。60席由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平分。

2005年 人大釋法決定行政長官餘下任期

特首董建華2005年因健康為由辭職。補選產生的特首的任期,應為一屆的5年,還是原本特首的餘下到2007年的任期,引起爭論。署理特首曾蔭權向國務院提交報告,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人大常委決定,新特首的任期為原本特首的剩餘任期。

民主派當時批評,主權移交以來先後3次釋法,是「出賣香港法治」、損害「高度自治」。

政改方案被否決

特首曾蔭權按「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五號報告書,發表2007、08年特首及立法會選舉方案,建議特首選舉委員會人數由800加至1,600、立法會增至70席(其中5席直選,5席為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員)、分階段取消區議會委任制,至2016年全面取消。然而,民主派指方案無普選時間表,是「帶我們繞圈子」。議案在立法會民主派反對下,未能取得三分二議員通過被否決。

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稱最早2017普選特首 2020普選立法會

全國人大常委審議曾蔭權提交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諮詢情況及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後,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訂明2017年可實行特首普選,之後立法會可以普選。

2010年政改「起錨」民主黨抵制五區公投 與中共密室談判

公民黨、社民連在立法會5個地方選區,各派一人辭職。全港補選的5席被當作為「變相公投」,兩黨以「儘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為選舉議題。但是,這次由社民連提出的辭職「五區公投」方案,沒有得到公民黨外的民主派支持,被外界形容「這是自從泛民主派成立以來,內部分裂情況最嚴重的一次」。

民主黨元老、支聯會主席司徒華的態度,由起初認「應該做、值得做、快啲做」,變為反對五區公投,擔憂公投結果不理想,泛民在立法會少於20席,將喪失否決權;他亦質疑即使公投結果令人滿意,難道北京就會「給你」普選?

「五區公投」5月投票前一個月,政府突然公佈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選舉產生辦法的方案,包括選舉委員會人數由800加至1,200;立法會增至70席(其中5席直選,5席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曾蔭權與高官以「起錨」為口號,宣傳政改方案。

5月16日,5名參加「五區公投」的辭職議員全數獲選重返立法會。

密室談判後 中共採納民主黨方案

5月24日,民主黨何俊仁、劉慧卿、張文光走入中聯辦,與時任中聯辦主任李剛、法律部部長馮巍、法律部副部長劉春華,私下會面兩小時。民主黨提出「一人兩票」方案,建議原本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的新5席,改為「超級區議會議席」,由全港選民選出。

事後,中央接納「一人兩票」政改方案,在民主黨贊成下,政改在立法會以46票贊成,12票反對,三分二多數通過。「政改五部曲」首次走完,亦是中共接管後首次成功的政改。

民主黨被批評背離2012雙普選承諾,在沒有經過公眾討論和諮詢下,與中央的密室談判,出賣香港民主運動。

2013年「佔領中環」、 「公民提名」政改諮詢開始

由中央提出最早可以選舉特首的2017年日子漸近,2013年起民間開始醞釀不同方式爭取普選,包括「佔領中環」、「公民提名」方案等。時任特首梁振英2013年底啟動政改諮詢,由政改諮詢專責小組,即「政改三人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負責。

諮詢內容為修改2016及2017年,立法會及特首的產生辦法。

2014年政改諮詢否定「公民提名」

諮詢期間,中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指中央擁有香港「全面管治權」,特首人選必須「愛國愛港」。

7月1日,七一大遊行後數百人留守,分別佔領特首辦公室附近道路及遮打道「預演佔中」。警方翌日凌晨清場,共拘捕511人。月底,政府向中央提交報告,啟動政改首部曲,只以「不少香港市民」支持形容數以十萬計支持公民提名的意見,林鄭月娥更指「公民提名係難以符合到《基本法》45條」,又說佔中「唔會逼出乜嘢結果」。報告中的「主流意見」,則是特首人選須愛國愛港,不可與中央對抗、應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等親北京意見。

8.31決定「落閘」

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對特首選舉方法連落三閘,行政長官選舉提委會維持四大界別1,200人、提名門檻過半數,及候選人限2至3人。人大常委會副秘書李飛更揚言,香港特首要擁護中共政府「是不言而喻的」,又否定普選須跟從國際標準。民主派批評人大決定「背信棄義」、中共失信於港人,失信於國際社會。

此決定成為同年九月「佔中」、「雨傘運動」的導火線。

「我要真普選」 雨傘運動爆發

9月,學聯、學民思潮發動罷課,指不願再被紅色政權蒙蔽,要為香港爭取真普選。9月28日,市民聲援政府總部公民廣場被警方包圍的學生,大批市民堵塞附近道路,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引起隨後79日的佔領行動。「佔中九子」最終在2019年被判串謀和煽惑公眾妨擾罪成,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監禁16個月不等。其中「佔中三子」即「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被判監16個月,朱耀明獲緩刑兩年。

政改方案在2015年在立法會以8票贊成、28票反對被否決。大比數被否決的原因,是親共派議員為等待遲到的議員劉皇發投票,集體離場意圖製造流會但不果。政府「2017,一定要得」政改宣傳口號成為泡影。

2016年宣誓風波 中共悍然釋法DQ 6名民主派議員

2016年第六屆立法會選舉的結果,「本土自決派」成為傳統泛民與親共派外第三大勢力。然而,部份議員宣誓成為立法會議員時,在誓辭「加料」,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當場表示無法為他們監誓,宣誓無效。

隨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允許各人先後再次宣誓,但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針對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就任資格,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及原訴傳票。期間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104條,指公職人員就職宣誓時,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拒絕宣誓及「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宣誓即無效,馬上喪失就任公職的資格,作虛假宣誓或宣誓後違反誓言者,要承擔法律責任。

司法覆核和釋法的結果,是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失去就任資格;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獨立的劉小麗及姚松炎喪失議員資格。

以上出缺的議席有部份到立法會任期完結仍然未補選,亦有部份補選後由於補選的選舉呈請勝訴,導致當選人馬上失去議席,加上民主派總辭等原因,故第六屆立法會從未齊人。

2020年現任立法會議員尋求連任遭DQ

第六屆立法會任期在7月17日完結。民主派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報名參選第七屆立法會尋求連任,但7月30日他們與其他多名民主派被選舉主任指其提名無效,原因包括指他們原則上反對《港區國安法》、尋求外國干預、以「35+」無差別反對逼政府接受要求、拒絕承認中國主權或香港憲制地位等。

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 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一年

第六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後,特首林鄭月娥7月31日引用「緊急法」,押後換屆選舉一年。她聲稱因應疫情,完全無政治考慮。

中共人大常委會8月11日通過,第六屆立法會在9月30日後,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表聲明,重申反對押後選舉,認為所謂「真空年」是在港府自製的憲制漏洞下無中生有,故提請人大決定是毫無必要,架空了兩制下的特區憲制、自治程序及本地法律機制。有意見批評。中共僭建臨時立法會。

大部份民主派議員選擇延任。惟朱凱廸、陳志全、陳淑莊拒絕延任,而其餘民主派宣布留任。

人大常委再DQ立法會議員

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報名參選第七屆立法會尋求連任時遭DQ,他們延任的資格引起特首林鄭月娥要求人大常委會決定。11月,特區政府宣佈中共人大常委的決定,聲稱立法會議員一經「依法認定」危害國家安全,不擁護《基本法》,就會喪失議員資格。4名民主派即時喪失議員資格。

民主派總辭

經過DQ之後,民主派議員少於立法會三分之一議席,失去關鍵否決權。早前主張留守議會的民主派議員也認為,留在議會已經失去意義,15名民主派議員於11月12日提交辭職信。

2021年中共改變選舉辦法 香港失政改權利 

中共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收緊香港選舉制度,包括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辦法和表決程序,確保由「愛國者治港」。分析人士普遍認為,所謂「愛國者治港」也就是由愛中國共產黨者治港。英、美、歐盟等嚴詞譴責中共直接干預香港選舉制度,摧毀民主,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據該《決定》,選舉委員會中的區議員席位取消,原有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增加至1,500人。

立法會選舉的議席由70席增至90席,廢除2010年民主黨主張而獲中共接納的「超級區議會」議席,並恢復2004年已按《基本法》退出立法會的選舉委員會界別,並佔40席;地區直選僅有20席,選舉辦法轉為「雙議席單票制」。

決定亦提到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日後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愛國愛港」的標準。

「政改五部曲」成廢文 香港政改權利歸全國人大常委會

2004年人大常委透過釋法,將原本《基本法》附件中的「政改三部曲」變為「政改五部曲」,在通過「完善選舉制度」後廢除。按修改後的《基本法》附件一、二,日後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辦法和表決程序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大常委修改前,「以適當形式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

2022年無競爭特首選舉 李家超得票率歷屆最高

李家超擔任政務司司長未夠一年辭職,競選特首。他在未有政綱時已獲選委提名,最後成為唯一候選人,亦是2005年特首選舉以來,首次無競爭的特首選舉。但李家超仍然要經過信任投票,成為2006年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加入信任票制度後,首名要經信任票「洗禮」的特首候選人。在1,461名合資格投票的選委中,有1,428人投票,李家超最後取得1,416張支持票,8張不支持票,得票率為99.16%,超越曾蔭權2007年當選時82.26%得票率的紀錄,成為歷屆得票率最高的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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