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中國工商銀行發布公告表示,將關閉個人外匯買賣業務電話銀行和工銀E投資渠道,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新客戶簽約及全部交易品種的開倉交易。

公告表示,將從4月17日零時起,關閉個人外匯買賣業務電話銀行和工銀E投資渠道,可繼續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渠道辦理業務;6月12日零時起,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新客戶簽約及全部交易品種的開倉交易,持倉客戶的平倉交易不受影響。此次調整僅針對個人外匯買賣業務,不涉及個人結售匯業務。

公告並沒有解釋此次調整的原因,僅稱是「為順應市場形勢變化」。

《證券時報》4月14日報道,從某股份行國際業務部門人士處了解到,此次工商銀行暫停的應該是有保證金槓桿交易的個人對私外匯買賣。該人士透露,其所在機構也有個人外匯買賣,但多是實盤交易,目前未受影響。

《香港經濟日報》4月13日報道,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碼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認為,外匯買賣有很多合規風險,在外匯波動期間也容易被海外對沖基金利用,外匯買賣本身是一種投機品,當前中國對個人外匯兌換本身有一定限制,所以這方面合規壓力不小;投資者合規性進一步趨嚴,暫停新開戶是此類業務或是考慮到外匯存在波動風險。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分析,外匯產品、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等產品都是風險較高的投資品種。以往部份銀行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有一定缺失,營銷宣傳中並未充份揭露投資風險。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充份暴露出相關問題。

《證券時報》引述業內人士的觀點說,目前來看,傳統商業銀行在金融衍生品中間業務的風控能力方面還存在一定缺陷,同時也缺乏合理的爭端解決機制,面對市場高波動時期,投資者與機構之間一直糾紛不斷。而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還在於銀行定位不清晰。如果對銀行的定位是「商業銀行+投資銀行」,那麼相關業務風險必然被包含其中,但如果對銀行的定位是金融風險的最後屏障,加之投資者主觀認為銀行屬於低風險渠道,出現損失就要求銀行兜底,則會導致金融衍生品等中間業務難以發展起來。

去年7月,招商銀行一口氣發布5個公告,宣布對多項個人貴金屬業務和個人外匯業務進行調整,新版協議於當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去年8月份,華夏銀行曾公告,自2021年12月1日0:00點起,將暫停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業務恢復時間將另行通知。儘管該行隨後刪除了這則公告,但也向媒體證實該業務將如期暫停。

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是個人客戶在銀行進行不同自由兌換外匯間交易,通過外匯買賣獲取更高利息收益、匯率升值收益或規避匯率風險,帶有投資性質。個人結售匯業務則是指在政策規定的額度內進行人民幣與其他可兌換貨幣之間換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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