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人稱「姜牧師」的姜嘉偉今年1月17日在屯門警署內與警員衝突被捕並撞傷警員,今日(4日)他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被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監2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1月17日早上約8時就一宗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到屯門警署報到,當時他拿著一支燒酒,身上有酒味。由於原訂報到時間是11時,警員要求他在報案室等候,他之後躺在報案室長凳睡覺。有警員拍醒他,他開始用手機直播,阻礙了警員接聽報案電話和處理報案,並不理會警方警告。隨後他被高級女警員蔡美詩(編號57154)以阻差辦公罪拘捕。
被告之後被帶到搜身室,當男警羅仲明(編號59029)用金屬探測器搜身時,被告用前額兩度撞向羅仲明,隨即被制服並以襲警罪拘捕。兩人被送往屯門醫院就醫,經驗傷證實,羅的上唇和前額有擦傷和觸痛,右膝觸痛,被告則鼻骨骨折及左胸觸痛。
辯方求情說,被告是基督徒,曾接受神學訓練,成立了慈善團體服務屯門街坊。事發前一日,被告因對寵物有敏感反應,無法入眠,為免錯過報到時間,他提早前往警署報到,並在警署睡著。當警員拍醒他時,他因睡眠不足影響判斷力,反應過火,才干犯本案。辯方又指出,被告手中的燒酒從未打開過,他是打算報到之後才飲用。被告在還押期間依然樂於助人,在獄中自願擔任派飯和洗廁所的工作。
案件編號:TMCC117/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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