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選舉委員會選舉,自動當選的進出口界選委何志豪因無遞交選舉開支申報書而被鬧上法庭。他稱自己「睇漏眼」,故向高院申請逾期提交申報。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最後拒絕其申請,表示自動當選非怠慢藉口,指他對法律要求視而不見。

法例要求下即使候選人選舉開支是零,都須於十月廿三日前遞交選舉申報書,惟何志豪逾期後亦沒有遞交。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38(1)條,候選人如在規定日期前沒有提交選舉申報書,即屬違法,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廉政公署向傳媒《獨立媒體》指,會依法按既定程序跟進。

何志豪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逾期遞交選舉申報書,律政司表示對申請不支持亦不反對,而高院法官高浩文以文件審訊審理,最後拒絕其申請。

何志豪有大學學歷,乃「Macy’s Candies Limited」的創辦人及行政總裁,曾攻讀美國康奈爾大學,自稱沒有政黨背景,無接受法律訓練,於選舉委員會選舉中報稱沒有政治聯繫,亦沒有人協助他了解候選人的責任。

他於2021年8月9日報名參選,得知自己自動當選後,沒有選舉活動或廣告,所以沒有選舉開支,亦沒有接受選舉捐獻,他稱不知道即使零開支亦要申報。

而高院法官高浩文則於判詞中列明,由報名、投票,及選舉完成後選舉事務處於多個場合多次向候選人,提醒即使自動當選、開支是零,都要遞交申報書,且明言不提交申報書乃刑事罪行,在報名當日,處方已向何志豪提供一系列候選人資訊,如選舉指引、行動清單、光碟及廉潔選舉資料冊等。

而於處方的行動清單中,有粗體及斜體標明「候選人即使沒有選舉開支,或沒有接受選舉捐款,都必須提交選舉申報」,而選舉事務處於去年八月廿五日舉行網上候選人簡介會,亦提醒即使自動當選都必須申報開支。法官指不知道何志豪看了多少文件,及有多認真看文件。

何志豪反駁指,閱讀過選舉申報書、申報指引及常見問題,認為沒有清晰指引,聲稱眾多文件均沒提及「零開支」如何處理,更指文件令他誤會,對他無幫助,又表示不擅長科技,故無參加候選人簡介會,但他的女助理表示在網上發現足本簡介會,便幫何志豪下載。

於自動當選後,選舉事務處以電郵提醒何志豪,須於十月廿三日前遞交申報書,再提醒沒有開支亦要遞交,如有疑問應致電查詢。於限期前兩日,處方亦有催促何志豪。何志豪辯稱每天均有很多電郵,而帳戶由女助理管理。

法官及後於判詞指,經仔細考慮後,何志豪非粗心大意,而是對法律視而不見,罔顧法律。他指是否行使酌情權,關乎選舉廉潔及誠信,候選人不能期望法庭僅因「不小心」就批出許可,因太容易批出許可,等同鼓勵公眾輕視法律。雖然在證據上而言,何志豪除了節省時間和麻煩外,沒有誘因瞞報,亦沒有任何得益。因此考慮他是否粗心大意時,要判定何志豪對法律視而不見還是未能理解選舉要求。法官認為何志豪是前者,批評有人用「不小心」做藉口很方便,但法庭不會認同,反而大量文件顯示何志豪需要作出申報。

判詞中指何志豪「作為一個候選人,沒有用功理解相關選舉規則」,雖然何聲稱自己被誤導但未能指出哪一份文件及段落誤導他。直言行動清單及廉署手冊多處有清晰指引,即使零開支也要申報,於開支表格上填零是一件非常簡單直接的事,而何志豪沒有做。

法官更表示,以何志豪的思路反映,他根本很少關心候選人的法律責任,而自動當選不是行事怠慢的藉口,而何志豪卻用這態度對待候選人資格。作為可選出香港最高級官員的「小團體」的候選人,若決定參選該席位就應負責任。因此拒絕行使酌情權,且要何志豪支付律政司訟費。

前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向《獨立媒體》表示,何志豪用公司秘書處理選舉事宜,該開支便要申報,而不熟悉選舉、大意等是求情理由。他指2020年延後的立法會選舉,最後整個選舉沒有舉行,候選人仍要申報,而何志豪稱公司秘書以「義工」身份協助選舉事宜,但秘書受薪於何志豪,按法律要求亦要申報,「唔係你話零開支就係」。

案件編號:HCMP 176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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