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經常說,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份,並逼迫國際社會承認台灣是中共政權的一個省份,以此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那麼,台灣與中國從古到今到底是甚麼關係呢?這個問題其實也並不複雜。一塊土地自古以來是不是中國的領土,主要的衡量指標是這塊土地在歷史上是否被代表中國的中原政權所管轄,與這些中原政權產生了行政隸屬關係。有了這個判斷標準,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多了。
台灣與古代中原王朝的關係
根據歷史資料記載,中國的中原王朝最早在宋朝時期在澎湖群島派兵駐防,將澎湖劃歸福建的泉州管轄。此時,可以說澎湖群島在宋朝時期隸屬於中國。此後,在元世祖至元18年,西元1281年11月,元朝政府在澎湖正式設澎湖巡檢司,隸屬福建的同安。如果我們把元朝認為是中國的一個正統王朝,那麼,在元朝的時候澎湖群島也屬於中國。如果按照史學界的另一種說法,元朝不算中華的正統王朝,那麼,澎湖在元朝期間,與中國大陸一樣,都屬於蒙古帝國的一部份。但是,不管元朝算不算中國的正統王朝,都與我們今天討論的台灣問題沒有關係。因為元朝的統治只是延伸到了澎湖,並沒有進入台灣本島。
到了明朝初期,朱元璋為了防範倭寇,禁止瀕海民眾私通海外諸國,於1384年廢除了澎湖寨巡檢司。直到1563年,明朝政府才再次設置了澎湖寨巡檢司。也就是說,在明朝的大部份時間裏,澎湖曾經一度被中原王朝所放棄。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武裝艦隊佔領了澎湖,明朝政府為此與荷蘭人進行了兩年的鬥爭和戰爭。1624年8月,荷蘭人撤離了佔領兩年的澎湖。明朝政府警告駐紮的荷蘭艦隊,澎湖為大明領土,並建議荷蘭人移往並非明朝領土的台灣設立基地。1624年9月,荷蘭殘兵前往台灣南部建立熱蘭遮城,開啟了台灣史上38年的荷蘭統治時期。
也就是說,到了明朝末年的1624年,明朝政府曾經明確表明,台灣不是大明朝的領土,而澎湖是大明朝的領土。所以,我們這裏可以做一個小結,從宋朝開始,澎湖已經屬於中國的領土,在經過元朝的統治和明朝初期的放棄之後,到明朝後期,澎湖再次明確成為中國的領土。但是,直到明朝末期,台灣依然與中原王朝沒有任何行政統轄關係。如果要討論台灣自古以來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我們可以明確的說,至少一直到明朝末期,台灣都不曾是中國的一部份。
台灣第一次與中原王朝發生軍事佔領關係是從鄭成功開始的。1661年3月,南明將領鄭成功登陸台灣,展開對台灣的進攻,於1662年2月擊敗荷蘭人,佔領了台灣,隨後在台灣建立了第一個漢人政權。在中國大陸的教科書中,將鄭成功對台灣的這次佔領描述為「鄭成功收復台灣」,這個說法顯然是錯誤的,因為在鄭成功之前,台灣與中原的漢族政權沒有任何佔領和隸屬關係,那麼,鄭成功是為誰「收復」台灣呢?鄭成功對台灣的佔領準確的說法應該是為中原王朝開疆拓土進行的一次軍事行動。以美墨戰爭為例,美國通過美墨戰爭獲得了加利福尼亞等大片新的領土,只能說美國獲得了加利福尼亞,而不能說美國收復了加利福尼亞。
在鄭成功佔領台灣的同時,南明政權事實上已經滅亡,此時的中原王朝已經是大清朝了,台灣只是南明殘餘勢力佔據的最後一塊反清根據地。但是鄭成功以及他的後人在台灣以明朝的典章制度建立漢人政權,通商販、興學校、設孔廟、行科舉,使境內大治,為台灣未來四百多年間形成以漢文化為主體文化的社會結構奠定了基礎,使得台灣開始成為一個漢化的地區,這為台灣此後融入中原王朝創造了條件,而真正將台灣納入中原王朝的版圖,使台灣明確成為中國一部份的政權則是大清朝。
1683年,鄭成功的後人投降清政府,清政府將台灣納入大清版圖,隨後的1684年,清政府正式設立台灣府,歸福建省管轄。清朝雖然是東北女真族入主中原,但是清朝的統治者實施了漢化政策,繼承了以漢民族為主體民族所傳承的中華傳統文化,因此,史學界基本認為清朝是中國的一個正統王朝。從這個時候開始,台灣才與可以代表中國的中原王朝發生行政隸屬關係,如果說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份,這個自古的時間期限最準確的定位應該不早於1683年。
這裏我們還需要澄清一些概念,歷史上一群華人對一個地區的軍事佔領,並不意味著這塊土地自古以來就屬於中國。回到本文開頭給出的判斷標準,一塊土地要屬於中國,除了軍事佔領之外,還需要與中原王朝產生行政隸屬關係。在18世紀60年代末,一位叫鄭昭的華裔曾經在泰國建立王國,我們不能因此認為,泰國曾經是中國的一部份。今天的新加坡的主體族裔是華人,我們也不能說新加坡是中國的一部份。以此來看,筆者認為,鄭成功對台灣的軍事佔領由於發生在南明正在滅亡的時期,沒有形成南明中原王朝對台灣的實際管轄關係,嚴格的來說,這次佔領並不能說明台灣在那個時代就是中原王朝的一部份。如果沒有後來的清政府攻佔台灣並建立了中原王朝對台灣的實際管轄權,台灣在鄭氏家族的經營下,將會成為一個獨立的華人國家,與現在的新加坡類似。
台灣與近代中國政府的關係
清政府對台灣的有效統治持續了212年,直到1895年甲午戰爭後,根據《馬關條約》,台灣被割讓給日本。此後直到1945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收復台灣之前,台灣一直隸屬於日本。
1912年2月12日,清政府發布退位詔書,將中國的政權轉移給中華民國,將中華民國的國體定為共和立憲制,領土包含滿、漢、蒙、回、藏五族的實際管轄區,至此,古代中國的王朝時代結束,近代中國的共和時代開啟,中華民國既是清政府國統的合法繼承者,也是中國五千年歷史長河中的第一個共和國,更是近代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與台灣而言,中華民國也繼承了清政府與日本簽署的《馬關條約》,因此,台灣此時不屬於中華民國。
二戰期間,中華民國因為在對日作戰中承擔了巨大的責任,中國成為太平洋戰區的陸戰主戰場,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迅速提升,並於1942年成為聯合國四大創始國之一。隨後,中華民國在蔣介石的領導下開始積極爭取廢除清政府時期與外國簽署的不平等條約,1943年1月1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和英國分別簽署新約,簡稱為「中美平等新約」和「中英平等新約」。中美、中英新約強調:中美、中英是平等的主權國家,締約雙方重視兩國人民間的友好關係,並願共同致力促進人類平等關係的發展。
此後,出於反法西斯同盟的戰略考慮,1943年11月,中華民國、美國、英國三國元首在埃及首都開羅開會,商討對日作戰及戰後對日本的政策,12月1日,三國簽署《開羅宣言》,明確指出:「三國之宗旨在於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於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又簽署《波茨坦公告》,再次確認《開羅宣言》中的對日本政策必將實施。後來蘇聯也參加簽署了《波茨坦公告》。這樣一來,聯合國四大創始國,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四個反法西斯國家,以聯合公告的形式宣布了台灣在戰後將回歸中華民國。
在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1945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依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宣布對台灣行使主權。
中華民國對台灣恢復主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依據國際法的一些原則,如果要廢除,《馬關條約》,需要中日雙方簽署新約來廢除,就像前面說的中美、中英新約一樣。但是,中華民國和日本之間在1945年10月25日之前並沒有簽署新約。中華民國收復台灣的依據是二戰中幾個戰勝國發布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雖然這兩個宣言和公告可以使中華民國對台灣形成事實上的佔領和管轄權,但是由於日本沒有在該宣言和公告中籤字,在國際法上留下了有關台灣主權轉移在法理上的一些爭議空間。
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簽署了《三藩市和約》,在《三藩市和約》中,日本正式宣布放棄台灣、澎湖群島、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以及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等地的主權。這使得有關台灣主權轉移的法理爭議空間進一步縮小,使中華民國收復台灣的合法性進一步彰顯。
在《三藩市和約》與1952年4月28日生效之前,中華民國和日本簽署了《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簡稱《中日和約》,這份和平條約宣布正式結束中華民國和日本間的戰爭狀態,該和約的第四條內容規定,中國與日本國之間在1941年12月9日以前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這份和約相當於正式廢除了《馬關條約》。既然《馬關條約》被廢除了,那麼,台灣的主權從法理上應該回歸原來的清政府,而清政府在下台前已經將主權移交給了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成為自清朝以後中國主權的唯一合法繼承者,因此,在《馬關條約》被《中日和約》廢除後,台灣以及澎湖回歸中華民國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既合理又合法。
簡單總結一下,中華民國對台灣和澎湖恢復行使主權,首先在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被美國、蘇聯和英國所公開承認;其次,日本在《三藩市和約》中宣布正式放棄對台灣和澎湖的主權;其三,《中日和約》正式廢除了《馬關條約》,奠定了台灣以及澎湖回歸中華民國的法理基礎。
中共對台灣的主權申索沒有任何合法性
現在,我們來談談中共與台灣的關係。無論從歷史和現實的角度來說,中共都與台灣的主權沒有任何關係。台灣在清朝時期,屬於清政府;在《馬關條約》簽署後,屬於日本;在日本二戰戰敗後,通過上文所提及的一系列宣言、公告以及和約,台灣以及澎湖由中華民國從日本手中收回。此後,台灣就一直隸屬於中華民國,再次成為中國(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以1949年10月1日中共宣布在大陸成立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標誌,中共通過非法手段顛覆了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的政權,造成中國大陸被中共實際統轄,但是直到目前為止,中共政權對台灣既沒有歷史的隸屬關係,也沒有過現實的管轄關係。從台灣與中國的歷史關係來看,台灣的主權屬於以清朝和中華民國所代表的中國所有,但是從來沒有屬於以中共代表的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
由於1949年後,中華民國在大陸的主權被中共篡奪,造成中華民國的實際管轄區被壓縮到了台灣、澎湖以及南海的一些島嶼,但是中華民國依然是清朝以後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從法理上,中華民國的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僅包括現在的台灣、澎湖等地區,也包括了中國大陸。也就是說,從歷史和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如果中華民國不和中共簽署任何承認中共佔據中國大陸合法性的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佔據的中國大陸從法理上就一直屬於中華民國。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中共雖然控制中國大陸已經70多年了,但是中共政權從來沒有得到中國人民的認可,中共對中華大地的統治沒有任何歷史和現實的合法性,它只是依靠紅色恐怖手段、依靠施展無限制的暴力鎮壓來維持它的非法統治。
從中華道統上來看,中共的立國之本不是孔孟之道,而是邪惡的馬列主義,這說明中共政權不屬於中華正統朝代,而是5000年中國歷史長河中一個真正的外來邪惡政權(參見筆者《百年紅禍 中華亡國》)。因此,中共政權不能代表中國。台灣自古以來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以及台灣目前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都和中共沒有任何關係。
此外,西方社會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承認中共政權,這並不能說明中共政權對中國大陸的統治是合法的,這只是西方資本家和政治勢力對共產主義的綏靖和妥協,相當於與狼共舞,而在西方社會接受中共政權的50年後,西方社會正在承受當年的綏靖政策所帶來的嚴重後果。這一點,西方國家的有識之士已經開始清醒了。從特朗普政府開始至今,美國以及西方國家越來越清晰的將中共列為敵人,並開始幫助提升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和拓展中華民國的國際空間。
中華民國的歷史可謂命運多舛,從建國之初,就一直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先後經歷了兩次專制復辟、護法戰爭、北伐戰爭、軍閥割據以及日本和共產主義勢力的不斷侵蝕和顛覆,最終在日本發動的侵華戰爭和蘇俄支持下中共武裝顛覆的內憂外患的雙重打擊下,中華民國失去了大陸政權。
中華民國的歷史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從1912年至1927年北洋政府開始的第一共和時期,從1927年至1949年南京國民政府開始的第二共和時期,以及1949年至今在台灣開始的第三共和時期。中華民國雖然遭遇了中共的顛覆和國際綏靖勢力的打壓,但是中華民國並沒有消亡,而是一直頑強的生存著,目前的中華民國處於第三共和時期,在台灣、澎湖以及南海的一些島礁地區具有現實管轄權,擁有政府、軍隊、主權、人口、領土等一個國家所應具備的所有構成要素。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第三共和時期,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人民享有高度的自由,孔孟之道在台灣得到了繼承和弘揚,台灣不僅政治民主、經濟繁榮,而且中華文化在這裏根深蒂固、枝繁葉茂。在中國大陸已成為馬列主義文化殖民地的時代,中華民國在台灣代表了一個合法的中國政權在當今國際社會的真實存在。#
——轉載自《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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