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等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除梁錦威早前認罪判囚3個月外,其餘被告今日(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進行保釋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第14度拒絕鄒幸彤保釋申請。另外,鄒幸彤鄒幸彤及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和陳多偉,因沒有提供國安處要求的資料而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法官羅德泉把本案押後至4月6日及7日再訊。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由於辯方質疑控方沒有披露具爭議的文件,如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資料的證明。控方於開庭時即提出押後再訊申請,指先處理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交由法庭判斷可否可以披露有關資料。法官羅德泉案件押後至4月6日及7日再訊。
鄒幸彤自行陳辭時表示,早前已向控方提交信件,信件內列出數點關注事項,包括直至現時仍未清楚其控罪內容,而控方指被告為「外國代理人」亦沒有提供資料顯示他們屬於哪個國家或組織的「外國代理人」,控方回應指下次提訊處理公眾利益豁免權時,可以回應其提出的關注點。
控方又稱,本案涉3萬頁文件,翻譯需時,經篩選後會有1.1萬頁文件,但鄒幸彤指篩選文件會造成不公。法官羅德泉下令把全部3萬頁文件交予被告及辯方,各方閱讀後再作篩選,再通知控方需要翻譯的文件。
另外,支聯會、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等人,各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於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鄒幸彤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進行保釋覆核,羅德泉第14度拒絕其保釋申請,鄒幸彤保留每8天保釋覆核權利,下次聆訊將於2月4日進行。羅德泉拒絕撤銷傳媒報道限制。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理,排期於2月14日提訊。@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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