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這個被稱為「東方之珠」的城市,曾因其高度自由的經濟、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成為全球最具活力、最具競爭力的金融中心。但自中共去年推出港版《國安法》後,香港的自由社會、法治體系等遭到了系統的破壞,而今已經失去了昔日的風采。
今年的中美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報告,與去年一樣,專章列出香港問題,討論中共《國安法》實施一年多後,中共如何將一個開放社會變成警察社會。
報告指出,自2020年中共違反其尊重香港高度自治的國際承諾,強行推進香港《國安法》以來,香港自治權的護欄已遭到破壞。香港立法會淪為橡皮圖章,民主派人士被排除在議會之外,司法體系被政治化,中小學課本充斥了大量的「愛國主義」內容,電影也受到了更嚴苛的審查,自由媒體被迫關閉。
香港城市生活的幾乎所有方面,包括商業都受到了影響,與外國人接觸,被視為與外國勢力勾結。香港曾經強大的公民社會和民主運動歸於沉寂,中共可以對任何被認為是政治威脅的人進行迫害,實際上已經把香港變成了一個警察社會。
香港的外國和本地居民,每天都面臨著自我審查的壓力,信息和通信的限制日益嚴格。香港當局可以迅速和隨意地消滅殘餘的哪怕一絲絲自由,比如實施新的電影審查規則,封鎖主要的社交媒體網站,還可能禁止虛擬私人網絡(VPN)應用等。
曾經以透明度、法治和國際文化著稱的香港,已經不再是一個「安全港」。獲得實時和未經審查的信息的機會越來越少,模稜兩可的法律解釋,以及新法律大量的選擇性執行,增加了國際公司做生意的風險。
一、香港自由和開放的社會被改變 警察社會隨之興起
自2020年6月中共在香港強推《國安法》以來,香港自由和開放的社會,正被迅速徹底地消失。有著香港小憲法之稱的《基本法》所規定的權利,在實踐中失去意義。
1. 香港人失去了關鍵的民主權利
言論自由:中共《國安法》將言論定罪,至少有四名香港教師被終身禁教。
集會自由:自2019年反送中抗議活動開始以來,中共已逮捕了1萬多人,至少有2,600人因參與抗議相關活動被起訴。
公平審判的權利:對一些涉及國家安全的案子,法官直接判決,或將案子移至更高的司法管轄區,以避免遵守量刑上限,被告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被剝奪。
代表權:支持民主的候選人不能再競選公職。選舉規則最新的修改,確保了只有「愛國」的親中共候選人,才能競選立法會,而直選的區議員,不能再入選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2021年1月開始,香港所有17萬名公務員,都要向香港政府和中共宣誓效忠,如果拒絕宣誓會帶來重大後果,2021年4月,香港當局宣布,129名拒絕簽署誓言的政府僱員將被解僱。
中共《國安法》追溯過往言行: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20年6月,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講話中承諾,《國安法》不會被追溯過往,但香港政府實際上是根據過往言行定罪。
例如,2020年7月,香港政府取消了12名立法會候選人的資格,原因是這些候選人在《國安法》實施之前,有著「分裂國家、顛覆和勾結外國勢力」的活動。警方還引用了《蘋果日報》在2020年之前寫的文章,作為所謂其與外國勢力勾結的證據。
香港當局使用陳舊的法律,來指控被告在《國安法》生效前並不違法的行為。2020年9月,香港當局引用了數十年未曾使用、但技術上仍然有效的殖民時代的《煽動法》,對一名活動人士進行起訴。
2. 選舉被操縱 民主派人士遭抓捕
新選舉法阻止了民主派競選:中共還改變了香港的選舉規則,以確保治理香港的人是「愛國者」、「愛中國」,將立法會變成了一個大陸式的橡皮圖章。這既增加了忠於中共的人選,又讓批評中共的和平人士無法參加競選。
新規則將立法會的70名議員(其中35名是每四年選舉一次的民選議員),擴大到90名,其中只有20名是直接選舉產生的。這些規則從選舉委員會中刪除了來自區議會的6個立法席位和117個區議會席位。
此外,由親北京的香港官員組成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將與國安委合作,批准所有公職候選人。
民主人士遭政治迫害:過去一年來,香港的反對派候選人和活動家,不僅失去競選公職的資格,而且還遭受到政治迫害,被扣上顛覆罪的罪名。
2021年1月,香港警察逮捕了53名前議員和民主活動家,指控他們陰謀破壞政府的穩定。這些前議員,根據《基本法》明確賦予他們的權利,計劃在立法會獲得多數席位,並否決香港當局提交的所有法案,包括城市預算,以迫使行政長官辭職。
越來越多的香港人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民主倡導者被當作中國大陸的持不同政見者一樣對待。2021年4月,香港法院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為由,對香港最知名的民主運動人士作出判決,其中包括《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維權律師何俊仁,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梁國雄、梁耀忠,民主黨創始人李柱銘和工會領袖李卓人等。
3. 實施大陸式「出境禁令」
中共還修訂了香港移民法,該法賦予香港政府極大權力,類似於大陸非正式的「出境禁令」,提供了一個全面禁止政治異見人士移民的工具。
該法於2021年8月1日生效後,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可以獲得所有往來香港乘客的信息,處長還有權禁止任何乘客或機組人員出入境。
此外,新的法律可以要求香港以外的人員,如機場地勤人員,阻止被禁乘客登上前往香港的飛機。
二、推行中共「愛國」教育 破壞香港公民社會
1. 修改教材 強行推行「愛國主義」教育
中共試圖對香港進行「社會改造」,下令對香港教育課程進行全面修訂,實施「愛國主義教育」,香港從6歲的小學生直至大學生,包括一些國際學校的學生,都會受到影響。
例如,初中到高中的地理課要求教授「南海諸島和相關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生物課則強調了中共和香港政府在COVID-19大流行期間,對國家的成功保護。
香港學術文化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大學課堂「停止教授現實問題……以避免違反規則」。香港教育局命令學校,要防止校內「政治或其它非法活動」,一些敢言的教授被解僱。
香港學生會也成為打擊對象,大學開始限制學生會的運作,懲罰學生的政治活動,如參加支持民主的抗議活動,甚至哀悼在2019年反送中抗議活動中死亡的學生。香港學生會現在感覺他們「只是在等死」。
教師工會也不能倖免,有9.5萬名成員的專業教師工會,曾經是該市最大的單一行業工會,在2021年8月被迫解散。新政策的目的是要控制學校裏發生的一切,而積極宣傳中共《國安法》的任務,現在已經滲透到大學各級人員選拔和管理的各個環節。
新規則還可能會影響大學的經費,香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警告各大學,增加撥款可能與實施中共《國安法》的義務教育掛鉤。
2. 打壓公民社會和媒體
壓制公民社會
中共還打著法律的旗號,打壓民主組織。比如2003年起每年主辦香港七一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香港警方以其未登記《社團條例》為由,對民陣進行了調查,迫使民間人權陣線於8月解散。
香港當局也在加強對慈善機構的審查。2021年9月,政府修訂了稅收規則,取消了對那些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家安全的慈善組織的豁免。「《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和「612人道支援基金」被迫停止營運,前者是親民主報紙成立的非牟利機構,後者是為2019年反送中運動中受傷、被捕或有關人士,提供人道支援的基金。
關閉獨立媒體
自2019年開始鎮壓、和2020年實施中共《國安法》以來,香港政府限制和關閉了媒體機構,威脅或試圖脅迫其僱員,致使新聞界的媒體自由急劇下降。
根據香港記者協會2021年的新聞自由指數,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香港記者的新聞自由評分(基於民意調查)驟降8分,達到歷史最低的32.1分(總分100分)。2020年8月警察在《蘋果日報》總部進行大搜查。2021年6月,因為香港當局凍結了《蘋果日報》資產,搜查了其新聞室,並逮捕了其7名高級職員,《蘋果日報》被迫完全停止營運。
特別令人擔憂的事件還包括:香港警方將香港記者和新聞攝影協會成員,排除在官方認可的「媒體代表」之外,大規模裁員粵語頻道i-Cable的新聞部門。美國國務院2021年引述「可靠的報告」表示,中共政府的安全部隊「騷擾、威脅和逮捕」記者和其他媒體人。
香港政府還與中共官媒合作,干預獨立媒體。2021年8月,林鄭月娥宣布,香港廣播電台(香港電台)將與中國傳媒集團合作,播放大陸製作的「愛國」內容。
3. 電影審查制度
香港政府決定實施嚴格的電影審查制度,以與大陸電影的審查標準保持一致,香港僅存的自由,可能在一夜之間消失。
香港政府修訂了電影分級標準,禁止可能違反《國安法》的內容,比如,要求審查員「對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保持警惕」,禁止任何違反「香港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責任」的內容。
新政策的範圍很廣,可以限制香港的所有電影,而不僅僅是那些與政治有關的電影,政府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可以根據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來執行。
三、司法體系名存實亡
按照一位匿名的香港辯護律師的話說,《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司法機構就像經歷了一場「不可阻擋的沙塵暴」,《基本法》賦予的一些基本權利被剝奪。
《國安法》規定,中共政府有權決定在哪個司法管轄區,由哪些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子,這基本確保了中國共產黨想要的結果,歷來獨立的香港司法體系,不再可靠、公正。
法律允許中共駐港國安公署,對涉及外國或外部因素的案件行使管轄權。根據中共駐港國安公署的決定,中共法院可以將被告引渡到中國大陸不透明法律體系中,定罪率超過99%。
中共《國安法》第55條是一個關鍵指標,允許香港行政長官擁有絕對的權力,可以將國家安全案子轉移給選定的法官,由他們決定案件的處理方式,確保結果對中共政府有利。這表明香港的法治現在已經消失,成為一個「騙局」。
此外,由於中共《國安法》的嚴格標準,目前在國家安全案件中拒絕保釋的做法非常普遍,這意味著隨著案件的發展,被告可能會被監禁數年。即使被宣告無罪也會面臨三年監禁的可能,這可能會 「毀掉」香港居民的生活,使他們不敢從事可能被解釋為違反中共《國安法》的活動。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9條,與外國勾結罪,可判處三至十年徒刑,更嚴重的可判處十年至終身監禁。香港政府已經充份運用中共《國安法》定義模糊的「與外國勢力勾結」罪名,打擊活動人士與國際對話者,包括領事館工作人員的接觸。
自2020年7月1日以來,在香港提起的133宗國家安全法案件中,有19宗涉及與外國或外部行為者勾結危害國家安全的指控,有6宗具體涉及「與外國勢力勾結」,表明政府對這項指控的解釋相當廣泛。香港人可能因為與美國國會議員、聯合國和海外僑民團體接觸,而被指控為「與外國勢力勾結」。
海外法官對終審法院失去信心
自1997年以來,《基本法》允許終審法院邀請世界其它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法官,參與法院審理案件,這一直被認為是確保司法獨立和專業的一種手段。
但是,由於《國安法》的實施,英國已經開始研究是否應該繼續這一傳統。無論英聯邦國家是否繼續向終審法院派遣法官,一些終審法院的外國法官,已經確定他們不能再參與一個被中共的干預徹底破壞的法院系統。
澳洲法官斯皮格曼(James Spigelman)於2020年9月辭職,英國法官黑爾(Brenda Hale)於2021年6月宣布,她打算在7月任期結束時辭職,理由是擔心法律對司法的干預。
結語
對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的廣泛限制,使香港從一個開放社會變成了一個警察國家。這種轉變直接違反了北京的國際承諾。對《國安法》的擔憂,已經成為現實,影響了香港居民從獲取信息到他們的行動自由的一切方面。
中共將其極權主義強加於香港,危及該地區民主的未來。憑藉其強大的自由市場和民主精神,香港曾被視為一個向自由、開放社會和市場轉變的典範。大陸對香港自由和自治的破壞,不僅證明了中共政治制度溫和化前景暗淡,而且也證明了北京誓言的要控制其它民主社會如台灣。
中國共產黨對香港抗議運動的暴力反應,反映了中共決心剷除它認為威脅其利益和政治控制的任何反對派。北京對其國際義務的漠視,是一個令人不安的先例,它向其它國家發出信號,基於規則的秩序是不可靠的,專制者可以隨時鎮壓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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