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昨日(12月22日)就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第11次申請保釋。西九龍裁判法院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聽罷陳詞之後,再次拒絕其保釋申請。鄒幸彤亦申請撤去傳媒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羅德泉裁判官亦繼續拒絕。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鄒幸彤高呼:「聖誕節快樂!」

12月22日,身穿黑色外套和束著馬尾的鄒幸彤,被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身為大律師的她,自行陳詞申請保釋。

開庭之前,羅官留意到旁聽席上有一名戴帽男子,詢問他戴帽的原因。該名男子回應基於健康理由戴帽,並出示醫生紙,並一度不滿羅官於庭上宣讀他的姓氏。羅官表示「太過無謂」不想與他爭拗,最終羅官允許該男子繼續旁聽。

鄒幸彤陳詞完畢後,控方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表示,留意到該名戴帽人士向被告舉姆指,亦聽到庭上有人拍手,建議羅官應該先行處理法庭禮儀問題。張還說,該名戴帽男前日(12月21日)曾於高等法院杜麗冰法官席前戴帽和向被告豎起拇指,建議法庭記錄此人身份,恐他測試不同法庭的底線。

羅官認為應該先處理鄒幸彤的案件,稱由於案件沒有關鍵性改變,故拒絕她的保釋和撤去傳媒報道保釋程序限制的申請。這是鄒幸彤第11次申請保釋被拒,她表示保留8日保釋覆核的權利,將於12月31日再次申請保釋。

隨後,羅官就法庭禮儀問題表示,每個地方有其禮儀,代表對該地方的尊重,例如婚禮或白事。法庭有禮儀須要遵守,法庭代表法治制度,他不介意他個人不被尊重,但認為法治制度是永恆,提醒旁聽人士尊重法庭。羅官最終沒有把戴帽男子身份記錄下來便宣布散庭。

最後在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鄒幸彤高呼:「聖誕節快樂!」

上星期12月13日,鄒幸彤因去年維園六四集會案被判監禁12個月。另外,她與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副主席何俊仁一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已還押了三個半月。他們被控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案件將於明年1月10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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