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去年多次在公眾場合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違反國安法,早前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判監5年9個月。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自小與家人不親近,一直都感到孤獨,沒有什麼嗜好或夢想,而在2019年社運期間亦沒有積極參與,因為不覺得自己的參與有何重要。辯方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馬俊文心理上沒有大問題,有一定理解能力,而馬俊文在求情信中亦自言成長過程孤獨,參與「和你Sing」這類活動令他有機會與人接觸和聚會,不再感到孤單。

辯方指出,本案是第二宗涉及港版「國安法」的案件,只有唐英傑案可作參考,認為本案被告只是單人匹馬、在不同日子叫口號,亦沒有特意在特別日子犯案,行為屬和平,而且沒有危害其他人,較唐英傑案的嚴重性低,未達至「情節嚴重」(即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範疇。

但法官問,唐英傑只在1日犯案,而馬俊文涉及20宗事件,為何不是情節較為嚴重?又指被告以「美國隊長2.0敬啟」作為求情信下款,且求情信簽署日期為審訊的第一日,認為被告對自己身分自豪。

法官時稱,本案屬情節嚴重,以6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辯方在審訊時幾乎沒有爭議控方案情,扣減3個月刑期,判處監禁5年9個月。

控罪指,馬俊文(30歲、無業)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案件編號:DCCC1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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