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48歲)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14項控罪,當中包括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及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已還押超過11個月,案件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辯方今日傳召專家證人、港大語言學教授梁曉姿出庭作供,梁曉姿指控方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及其提供的兩份專家報告的不足,又認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能解讀為「為香港解決問題,回歸原貌,回復更理想的狀態」,但沒有指明是甚麼問題和狀態。她又認為,劉的報告有「語言謬誤」,以古語詞源未必適合於理解現今意思,不能假定這些詞語自古至今的使用習慣沒有改變過。此外,2019年的社會事件牽涉的公眾涵蓋不同年齡層及教育程度,因此,不能假定在理解詞彙上所有人均有相同背景。法官陳廣池今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譚得志不自辯。

梁在接受控方盤問時,報告內容屢次受到法官質疑。其報告指,2016 年由食環署展開對小販的管制而引發的「魚蛋革命」時,指「這是一場關於農曆新年期間賣街頭小吃的小販衝突。雖然衝突引發暴力並導致拘捕的情況,但該衝突的成因是一個社會問題,由食物環境衛生署對小販的控制引發。」法官陳廣池對此說法有質疑,「到底係食環控制引發,定係預先安排都唔知」,又說若要引述說法可以更中性。梁解釋,引述的原意是希望指出「革命」一詞是由西方媒體帶起。及後陳又認為,梁在報告中引述了2019 的街頭訪問,受訪者以「劉同學」、「譚同學」等稱呼發表對「光復香港」的理解。陳質疑報告中受訪者的身份,指「係咪姓譚唔知,學生哥即係唔係在職人士?5 個人喺度,係咪真係5個人,定一個人扮5個?」,又強調專家報告中查證是重要的一環,梁解釋引述媒體報道,是由於她無法重回2019年與街頭人士訪談。

梁提及在語言學中有「語言(semantics)」及「語用(pragmatics)」,前者為字詞的意思,後者為字詞的日常應用,她又列舉例子,表示2012年至2020年出現大量使用「光復」一詞,曾有「光復東涌」、「光復屯門公園」等說法,但目標只為針對衛生、噪音等問題,有制止的意思。「革命」一詞指任何方面包括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的重大改變,亦不一定指「推翻政府」,又舉例,2016年美國參議員桑德斯以「Our Revolution」為競選口號,但沒有人會質疑其有意圖推翻政府。

梁又引用「Google Trend」、「Google books Ngram Viewer」的數據顯示「光復」與「革命」曾於40年代廣泛使用,之後出現明顯下降,至2019年出現增長,又稱若要理解「光時」在2019年的意思,「一千年前的解釋」並沒任何幫助。但控方質疑,梁引用的「Google Trend」、「Google books Ngram Viewer」中搜尋過「光復」、「革命」數據對法庭了解「光時」含義的幫助不大。梁解釋,數據用作收集使用頻率,強調Google books Ngram Viewer」屬於龐大資料庫。涉及500萬冊書籍,涉約130億中文字,但法官指500 萬冊書只佔全世界書籍的的4%,「即係有96%(圖書)無scan落去」。

梁曉姿將於明早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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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DCCC 927-8、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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