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月7日),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學生會於Facebook上發表聲明宣布解散,並感謝中大同學及社會各界多年來的同行,「中大學生會雖已解散,但中大人仍在。」

聲明指出,多年來,學生會堅持民主自治、員生共治與書院聯邦之精神,為同學、為大眾謀福祉。

然而,自今年2月以來,校方宣布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並要求學生會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惟諮詢法律意見後,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若順應法律意見,學生會五十年之歷史恐終於此朝;否之,學生會則難以自處的兩難。

有鑑於此,為同學最大利益著想,學生會聯席會議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自此,歷51屆,堅持由民主程序產生的中大學生會,成為歷史。

文末,聲明感嘆「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並感謝中大同學及社會各界多年來的同行。「中大學生會雖已解散,但中大人仍在。」

以下是中大學生會解散聲明原文:

【中大人有緣再會】

半世紀以來,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與全體師生風雨同行,共同成長。作為校園內唯一獲全體同學民意授權之代表機構,學生會於一九七一年由新亞、崇基、聯合三所書院之學生代表共同創立。多年來,學生會堅持民主自治、員生共治與書院聯邦之精神,為同學、為大眾謀福祉。

一直以來,作為中文大學一員,我們與校方關係雖時有張馳,仍有溝通之道。即使在風雨飄搖的日子,校方依然承認學生會在校內合法地位。然而,自今年二月以來,校方宣佈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並要求我們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對此,學生會曾徵詢專業法律意見,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若順應法律意見,學生會五十年之歷史恐終於此朝;否之,我們則難以自處的兩難。

有鑑於此,為同學最大利益著想,我們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自此,歷五十一屆,堅持由民主程序產生的中大學生會,成為歷史。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感謝中大同學及社會各界多年來與我們同行。中大學生會雖已解散,但中大人仍在。

諸君珍重,有緣再會。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二零二一年十月七日

19:54 新增校方回應

中大校方表示,於過去8個月期間一直與學生會保持雙向而有序的溝通,建議學生會按照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進行註冊,以確保學生會能夠依法運作。

校方對學生會最終決定主動解散,感到遺憾,又感謝學生會代表會在過去數月期間就學生會未來路向進行的建設性對話。在過渡期間,中大學生事務處將處理以往由學生會負責的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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