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共吉林市政協原副主席張恩波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張恩波被指非法受賄159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張恩波被指控,在2006年至2015年任蛟河市市長、市委書記期間,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解決工程欠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1590餘萬元。

張恩波於2018年11月9日被調查。他自2005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蛟河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2015年1月,任吉林市政協副主席;2017年11月退休。

張恩波在任職期間曾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和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據海外明慧網2018年11月15日報道,張恩波在蛟河市任職期間,多次在市各種會議上包括蛟河市電視台,公開反覆發表污衊法輪功的講話,揚言要和「法輪功鬥爭到底」、「要嚴厲打擊法輪功」等。

2008年3月,張恩波以配合北京「奧運」為藉口,下令蛟河市「610」和蛟河市公安局暴力毆打、非法抄家、強行綁架了史秀珍、王淑媛、劉寶春、張國勝、郭淑清等多名法輪功學員,以完成所謂「奧運指標」。

2008年蛟河市郊西楊木林子村被強制拆遷,多個村民因補償問題上訪,蛟河市動用警察綁架上訪人員,然後以「法輪功鬧事為藉口」將被強拆的村民判重刑關進監獄。

2009年4月,蛟河實驗小學幾百名學生因九百套新桌椅甲醛超標引發中毒,家長們抗議上訪,引起媒體關注。張恩波對此十分恐慌,為了轉移視線,保住烏紗帽,昧著良心發表電視講話,聲稱近期上訪是「法輪功鬧事」,然後開始鎮壓上訪抗議人群,並在會上命令各單位排查法輪功學員,對堅持修煉者一律開除公職,已退休的停發退休金。

在張恩波的參與下,蛟河市有大量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判刑迫害,如:法輪功學員李振華,被非法判刑10年;常桂雲,被非法判刑8年;史秀珍,被非法判刑7年;劉江,被非法判刑6年;邱寶和,被非法判刑5年;劉寶春,被非法判刑5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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