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發言人黃沅琳昨日被警方起訴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她毋需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3日與同案的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等3人再訊。黃沅琳保釋被拒,須繼續還押。

在黃沅琳申請保釋期間,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表示反對,他在陳辭時一度將「賢學思政」誤稱為「學賢思政」,旁聽席上傳出笑聲。在保釋被拒後,辯方律師陳奕勤表示,被告放棄8天保釋覆核申請權。

控罪指,19歲學生黃沅琳,於去年10月25日至今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王逸戰、陳枳森、朱慧盈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及前發言人朱慧盈日前亦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政權罪」,他們同樣不准保釋,須要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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