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文光是香港出生的英國公民,有超過 10 年人權法經驗的律師,同時也是一位自由身記者,在倫敦常接觸與公共法和申請政治庇護有關的工作,包括參與 BNO相關的事務,如BNO平權、向國會議員提供意見、協助英國組織「香港監察」草擬 BNO相關文件等。

被問及人身安全,文光直言有擔憂,「雖然我不是公眾人物,但其實已經估計自己會進入《國安法》的通緝名單,沒有機會返港,因為不知道對方了解自己到甚麼程度。當年,中國流亡藝術家巴丟草未公開露面,在上海的家人都已經被『起底』了。」

政庇申請個案 顯著上升

眾所周知,英國的BNO簽證計劃政策未能涵蓋所有港人。1997主權移交後,非香港出生的政治人物或曾參與抗爭活動的人士,被迫申請極為繁複的政治庇護手續。

根據英國內政部發布的最新政治庇護統計顯示,去年來自香港的申請人數創新高,合計已有86名港人申請庇護。對比2019年6月反送中運動爆發起,同年年底僅有10名港人申請庇護,申請人數顯著上升(另見報道)。

海外流亡人士的 心理問題

流亡海外的港人的心理問題一直備受關注,文光作為人權律師,自然經常都會與他們接觸。他表示,至今已協助多名申請政治庇護的港人,「其實可能不止(協助)20個人,因為人太多我記不住,真的非常多。也經常收到求助問題,例如抵達機場後申請政治庇護的方法。」

另外,文光認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存在情緒問題,「你問他們有沒有情緒問題,他們都異口同聲否認。但當問一些比較深入的問題,例如警暴、政治檢控等,就會開始表現出來。」他舉例,最嚴重的個案是一名男子,在倫敦街頭見到警察都會感到不安,「雖然我不是心理學家,但是作為一名人權律師,觀察他的情況是類似創傷後遺症(PTSD)。」

人權律師的 責任感

文光表示,所協助人士中,絕大部份是年輕人,只持有特區護照,唯一比較年長的是四十多歲的港人。他補充道,當中有小部份申請政治庇護的人士是持有BNO護照,但因為其它理由,覺得申請政治庇護的保護較好,故沒有申請BNO簽證:「如果你申請2年半的BNO簽證,續簽時被拒絕怎麼辦?」

(fotolia)
(fotolia)

文光覺得,坊間一直認為律師要政治中立,人權律師的身份,是有助自己避免過度投入一些政治問題,「但這不代表我沒有政治立場,不會參加抗爭。」他坦言自己都會有情緒,難免影響到本身的行動,「我從事人權律師工作逾10年,早已司空見慣各類大場面,但不等於不會感到傷心。但我想做得越多,就會越有責任感,見一個幫一個。Do the best you can !」

其它國家 可接收非BNO港人

文光說,自BNO簽證推出後,大家都很高興之際,他反而倍感失落。一些在97年主權移交後出生、沒有自主能力的港人,很多都因為家長沒有替他們申請,變相失去移居英國的機會。「因為此計劃不能涵蓋所有港人,例如一些年輕人,如果他們與父母親關係決裂,那麼,他們將何去何從?」

坊間一直要求予相關人士重新申請BNO,但文光說英國是一個現實主義國家,法律上是不可行。「當年明文規定有時限申請,英國是以法治國。我只希望英國再考慮其它途徑幫助他們。」文光又表示,英國政府照顧BNO港人是應該的,這是道義責任。其它民主國家也可以接收非BNO港人,例如美國、加拿大、歐盟和台灣等。

英國是其中一個「反送中」運動爆發後,較多港人聲援抗爭的國家。(文光提供)
英國是其中一個「反送中」運動爆發後,較多港人聲援抗爭的國家。(文光提供)

英國 包容不同聲音

早前英國媒體報道(另見報道),有中共間諜冒充香港難民,企圖通過英國為持有BNO的港人提供的特別簽證潛入英國,所以正在對申請程序進行嚴格審查。文光認為,縱使審查嚴格,但仍會有一些親中人士取得簽證入境。

英國邊境檢查署(UK Border force)在倫敦格域機場(Gatwick Airport)檢查抵達機場的乘客的護照。(Oli Scarff/Getty Images)
英國邊境檢查署(UK Border force)在倫敦格域機場(Gatwick Airport)檢查抵達機場的乘客的護照。(Oli Scarff/Getty Images)

英國與中共不同,社會包容不同聲音,「如果他只是在社交媒體表態親中,但沒有作出一些打壓人權行為,不等於(內政部)可以完全以其政治立場拒絕簽證申請。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的行為與中共有甚麼分別?」

文光接著說,只要有證據證明該人涉及危害英國國家家全,包括從事間諜、叛國等行為,即可以向軍情五處(MI5)舉報。另外,BNO簽證申請中,問到申請人是否從事警察,他相信當局如果有相關問題,就會有相應處理:「BNO簽證計劃的審查過程,相信會比任何其它簽證計劃還要嚴謹。」

自費出版攝影集 紀錄香港抗爭歷史

除下法袍和西裝,文光是一個自由身攝影記者,早前他以「自費形式」出版一本名為《The Hong Kong Protests In The United Kingdom》的攝影集,已在8 月 31 日發行。

人權律師文光,除協助香港的政治庇護人士外,亦會在一些集會上充當攝影師一職。(文光提供)
人權律師文光,除協助香港的政治庇護人士外,亦會在一些集會上充當攝影師一職。(文光提供)

攝影集共有64張相片,以呼應「六四事件」、記錄在英國自「反送中」運動以來,港人舉行的抗爭活動為主。內文還包括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撰寫的前言。

被問及推出攝影作品的目的,文光指出,是要記錄歷史,讓下一代認識香港當時發生的問題和真相。雖然目前香港出現太多令人失望的事件,但是文光明白,做好自己的本份,是唯一可以為故鄉做的事。「即使自己回不去,也要咬緊牙關堅持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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