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中共遼寧省營口市中級法院前院長王永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王永恆因迫害法輪功,曾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王永恆被指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使用下級單位車輛、接受旅遊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企業經營、司法活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因此,王永恆被開除中共黨籍及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現年63歲的王永恆,長期在遼寧省任職。從1990年11月起,王永恆先後任盤錦市司法局副局長、市勞動教養院黨委書記、院長;盤錦市委副秘書長;盤錦市文化局黨委書記、局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副主席。

從2008年12月,王永恆任盤錦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院、院長;營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院長、院長;營口市政協副主席;營口市副市級幹部;2020年5月退休。

2021年5月,王永恆落馬。

當時包括王永恆有10名政法系統官員被查:遼寧省瀋陽造化監獄獄偵科科長吳志峰、瀋陽市遼中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威,大連市檢察院原二級巡視員等。

曾迫害法輪功

此外,王永恆因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明慧網2021年6月30日報道,王永恆任營口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法輪功學員司桂豔、韓錫傲、陳文多、胡豔敏、王桂芬、張福珍、孫麗、吳瑞庭、朱瑞敏夫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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