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共山西省前副省長、省公安廳前黨委書記、廳長劉新雲被立案審查調查。他被指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共官方通報稱,劉新雲被指「搞團團夥夥,熱衷政治投機」,接受宴請;弄虛作假騙取學歷,違規配備、使用秘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權妄為造成重大損失等罪名。因此,劉新雲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今年4月9日,劉新雲被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9歲的劉新雲在中共公安系統浸淫40年。劉新雲從1995年起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1998年升為正縣級,後兼任淄博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政委、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等職。

2002年12月,劉新雲升任淄博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劉新雲曾在刑警、交警、巡警等多個警種擔任職務。2005年,劉新雲升任菏澤市市長助理、市公安局局長。2008年,劉新雲任菏澤市副市長,繼續兼任市公安局局長。

2011年,劉新雲調任濟南市副市級幹部、濟南市公安局局長,2014年12月調任中共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2018年1月任山西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直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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