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米克斯(Gregory Meeks)於當地時間5月25日,提出新法案《確保美國在全球領導地位及參與法案》 (Ensuring American Global Leadership and Engagement Act, EAGLE Act),以應對中共威脅。法案提及中共持續打壓香港、台灣和新疆的人權,要求美國政府保護有需要的港人,並且撥款推動香港民主發展和網絡自由。

早前未能通過的《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HR 8428),其內容被整合到《確保美國在全球領導地位及參與法案》中。

與香港有關的內容主要在第三卷「推動我們的價值觀 」(investing in our values)。法案指出,中共設立《國安法》打壓香港異見人士,包括黎智英、12港人、4名被DQ的立法會議員、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捕的55人等,譴責中共違背《中英聯合聲明》中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等承諾,侵犯港人的人權。

法案要求,美國政府應與其盟友建立聯合機制,繼續支持香港民主發展,包括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等,並防止中共向國際社會輸出其威權主義。

若該法案生效,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身份且為中國公民的人士,抵達美國後便符合申請「臨時保護身分」 (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 TPS)的資格,獲批的人士可於美國居留與工作一段時間。而曾在香港抗爭運動中擔當「重要角色」的人士,法案建議可加速他們的難民與庇護申請,這些人士包括運動的組織者、管理者、急救員、記者、協助抗爭者的法律人士,以及因參與民主抗爭運動而自2019年6月到今年6月被拘捕、起訴、拘留或定罪的香港人,他們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能享有相同的待遇。法案亦補充,法案生效後的5個財政年度內,港人在申請移民簽證時應繼續被視為有別於中國。

法案要求政府撥款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允許2022的財政年度撥出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予美國的「民主、人權與勞工事務局」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of the Department of State),由國務卿負責安排該款項的使用。

法案指出,早前港府以《國安法》的名義禁止港人瀏覽網站「香港編年史」,故法案要求國務卿設立工作小組,研究策略保障香港網絡自由,並在「民主、人權與勞工事務局」建立「香港網路自由計劃 」(Hong Kong Internet Freedom Program),旨在確保香港維權人士、獨立記者等可在網絡自由使用上得到支援。

美國參議院曾在2020年提出《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並在眾議院獲全院通過,惟參議員克魯茲反對,認為該法案放寬美國移民門欄,法案最終未能在當屆會期結束前交予白宮處理,自動作廢。

而現時正在美國參議院審議的法案《戰略競爭法案》(Strategic Competition Act),上周提出修正案,建議納入提倡庇護港人的《香港避風港法案》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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