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8月11日的反送中運動期間,本港一名年輕女性抗爭者疑被警方布袋彈擊中右眼受傷,本月25日有報章評論文章質疑醫管局涉包庇造假。醫管局回應評論,強調一直配合警方調查,並已依法向警方提供有關醫療紀錄,重申有關評論並非事實。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今早(26日)在商台節目中指,病人的醫療報告涉及私隱,作為醫生不會因新聞需要而將病人醫療報告公開給傳媒。

醫管局否認隱瞞病人情況

《東方日報》24日報道,指受傷的少女已離港,又聲稱她沒有「爆眼」。《星島日報》25日刊登評論文章,質疑醫管局包庇造假,「任由謊言散播」。

對於有傳媒展示爆眼少女去年9月在機場「雙眼炯炯有神」,《蘋果日報》引述眼科專科醫生指出,即使現時從外觀上見到傷者眼睛與常人一樣,不代表沒有曾經爆眼。爆眼傷者的眼白可能會有疤痕,只是遠距離看不見,而且外觀無礙不代表視力沒受損,可能視力已永久受損及會提早白內障。

醫院管理局發言人回應事件,強調醫管局一直配合警方調查,並已依法向警方提供有關醫療紀錄。由於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醫管局與有關部門均須尊重及遵守有關程序的限制。並強調,醫管局對所有病人一視同仁,亦堅持尊重個人私隱的原則,與及有關法例要求,在未得到病人同意,醫管局或公立醫院不會向公眾或傳媒披露個別病人的具體臨床情況。

發言人強調,醫管局並不認同評論文章稱醫管局包庇做假,刻意隱瞞個別病人情況,又重申評論並非事實。

馬仲儀:醫生不會因新聞需要公開病人醫療報告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稱,醫療報告一般由病人申請,亦可能由執法或法律機構因應訴訟或保險的需要提出申請,並在病人允許下提供,出於病人私隱原因,報告只應由病人或調查方必要參與的人檢視,不會公開予第三方。他們作為醫生,也不會因為新聞需要而公開醫療報告予媒體。

被問到公立醫院的醫生是否難以判斷病人病況的成因,她說,醫療報告的內容是有關病人在醫管局醫院所有臨床事情,醫生會根據病人於醫管局醫院內的所有事情作出一些判斷,公正紀錄臨床情況。她又說,但強調醫管局醫護並非法證科專業,不同於法證的執法調查,在醫療報告未必有太具體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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