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過了一項新的移民法,其中包括賦予港府有禁止人們進出該城市的權力,這引發港人擔憂——中共把大陸式「出境禁令」延伸到香港。
周三(4月28日),香港立法會通過《入境條例》修訂草案,容許保安局局長賦權入境處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運載某乘客」,該條例將在8月1日開始實施。
英國《衛報》報道,按照新法律,港府有權禁止任何人出入境,而無需法院命令,被禁止的人也沒有上訴權。香港大律師公會(HKBA)表示,該法案的措辭賦予了移民主管「明顯不受限制的權力」,很多活動人士、律師和一些商業人士對該法案表示憂慮。
《衛報》報道,一些活動人士和法律人士說,他們認為這個新規定會被濫用。支聯會副主席、香港大律師鄒幸彤(Chow Hang-tung)說,「當他們擁有這種權力,即這種絕對權力時,你不知道他們會用在誰身上。」
香港政府說,這個移民法案是針對難民(又稱免遣返聲請者)問題,並用來篩查非法移民的,《衛報》引用香港保安局的話說,該法案僅適用於飛往香港的航班。
但是法律專家解讀,根據該法案的措辭,香港政府的權力並不只限於抵達香港的人,也可以用於試圖離開香港的人。
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出現大量移民潮,多名民主派人士及抗爭者流亡或移居海外。外界擔心,此次修例只是以「難民」問題作為掩飾,實質是給予入境處處長更大的權力,以政治原因來限制民眾出入境。
BBC報道,「關注鎖港條例工會聯合陣線」發言人鄧建華表示,港府稱法律是針對難民,其實是「混淆視聽」,因為法律條文並沒有訂明特定人士,亦沒有排除香港永久居民,意味任何人都被包括在內。
在中國大陸,中共經常使用「出口禁令」來對付異見人士或外國商人。CNN此前報道,中共根據2012年的所謂《出境入境管理法》而發出的一種「出境禁令」,其實是中共發明的另一種拘留形式。有的時候直到被限制人試圖離開中國時,才會發現自己已經「被限制出境」了。
近年來「出境禁令」被越來越多地適用在外國籍華人身上,包括美國、澳洲和加拿大公民,而他們本身在中國並沒有面臨任何指控。這些華裔人士被禁止離開中國,基本上是被當作「人質」,或當作「誘餌」來引誘他們涉案的親屬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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