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於2020年1月21日、7月16日及2019年12月30日明知而涉露「721元朗事件」受調查人游乃強的身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4月27日於東區法院再提堂。在庭上林卓延表示:「法官大人,我林卓廷絕不認罪。」
原本林卓延獲准保釋,但是他認為他一直被還押,保釋毫無意義,於是放棄保釋,最終法庭也撤銷保釋。目前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再審。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2020年12月28日早上被廉政公署上門拘捕,因涉及披露去年元朗7.21事件受查人身份資料而違反《務止賄賂條例》第30條。
林在被捕仍指出很多警察在7.21事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關罪並非《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涵蓋的。
他指出廉署的檢控是政治打壓,「我林卓廷鍥而不捨追究7.21『警黑勾結』,政權想我閉嘴,但我絕對不會屈服,繼續追究『警黑勾結』刑事責任。」
27日庭上全庭滿座,林卓廷出庭與支持者揮手,各人以揮手回應。在庭上林卓延表示:「法官大人,我林卓廷絕不認罪。」
在林卓延Facebook上,他的助理形容林卓延:「今日阿廷同蔡玉玲一樣,喺庭上字字鏗鏘地說出呢句話。」
法官提醒林卓延今案可保釋,但林卓延認為他一直受懲教監管,保釋沒有意義,遂放棄保釋。
他離庭時全場叫他「加油!撐住!」林在當日表示自己十分心痛不因被捕,而是作為前廉署人員看到今日香港淪落至此,他當天穿是前唯一保留的廉署衣物,「希望大家不要淪為鄭若華的橡皮圖章」。
林卓延在27日Facebook發表貼文表示:「7.21發生後21個月,群起喺元朗肆意襲擊,手持武器嘅白衣人大多逍遙法外。反觀前往現場保護市民嘅議員以及重組真相嘅記者,則率先被押到法庭受審。香港一切都已倒轉,犯錯嘅不用被治罪,無犯錯嘅則被新造出來或被扭曲嘅律法審判,依然唔認罪嘅就被加重刑罰。」
在置頂貼文中林也說明自己目前身負9案,「即使可能要付出更大嘅代價,依然不輕言放棄同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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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暴力 絕不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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