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每月擁有1億名以上用戶的社交媒體公司,不得因政治觀點,而封鎖、禁止、停用或歧視任何用戶。

這項《參議院第12號法案》是由共和黨州參議員布萊恩.休斯(Bryan Hughes)所提出,已於4月1日獲得通過,一旦成為立法,將適用於Twitter、YouTube、Facebook等平台。

休斯在Twitter上發佈的一段影片中表示,該法案將「讓德州人重返網絡」。

「我認為,我們都必須承認,這些社交媒體公司是新的城市廣場。」休斯說。

「而三藩市的一小群人,不能限制我們其他人的言論自由。它需要的是開放的思想交流,而《參議院第12號法案》將讓德州人重返網絡。」

他說,該法案正送往州眾議院,預計將會得到通過。他補充說,希望州長能儘快將其簽署為法律。

該措施將要求社交媒體公司公佈他們的節制政策,公佈平台屏蔽內容的相關報告,並為被刪除的內容,建立一個申訴程序。

休斯承認,如果該法案簽署為法律,很可能面臨法律挑戰。

「儘管他們是私人行為者,但因為他們同時也是公共承運人(common carriers),因為他們選擇進入這個行業並提供服務,就會受到某些規則的約束。」休斯告訴《德州論壇報》。

(譯註:公共承運人(common carriers)指為公眾在特定場域運送貨物或旅客,已獲得報酬者。依照慣例,公眾承運人有義務接受任何托運人的貨物,並對貨物的損失負責。)

兩項配套法案已送交眾議院,但尚未在州事務委員會(State Affairs Committee)中有所進展。

對於該法案,休斯非常樂觀。他說,他們的團隊非常強大、精明,並準備將這場鬥爭推向法庭。

「我們知道,如果我們通過這個法案,我們會被起訴。Facebook會把我們告上法庭。Facebook、Google、Twitter有大量的律師和遊說者,他們會就此與我們對抗。」休斯2021年2月,接受《新唐人電視台》採訪時說。

「但我們是站在正確的一邊,法律是站在我們這邊的。是的,我們期望看到這個法案獲得通過,落實到位,保護德州人的言論自由。」

休斯說,這個問題「亟待聯邦解決」,但他們已無法等待。他認為,這項法案將拋磚引玉,克服聯邦的限制,並成為其它州仿傚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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