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8日,大批市民在維園參與「流水式集會」,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今日(4月1日)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罪名成立。另外2名被告梁耀忠、區諾軒在早前已經認罪,法官今日聽取2人求情。除了被控「港版國安法」而還押的黎智英、梁國雄、區諾軒之外,其餘6人繼續保釋,至4月16日判刑。

法官胡雅文駁回辯方提出對《公安條例》中有關遊行的罪名違憲,以及警方執法與律政司檢控決定違憲的挑戰,裁定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兩項罪名成立。法官不接納辯方提出當日被告帶領集會人士走出維園是有組織疏散的說法,認為路線與原來申請的遊行一樣,是組織及參與遊行。

多名被告離開法庭時做出「五一」手勢,聲援的市民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工黨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向傳媒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並指有關裁決關乎香港人的言論、表達自由。她又指,由2020年1月1日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至今,再也沒有遊行被批准,香港人的表達權利完全被剝削。她又指,再加上最近看到記者查冊的權利被取消,「香港的制度崩壞,成為貪腐滋生的溫床」。

她表示,如果李卓人和她被判監禁,不是第一批,也不會是最後一批,之前還有未足16歲的年輕人被判監禁。雖然接下來香港的自由越來越萎縮,但是她相信以香港人的韌力、彈性,一定會找到將香港變得更好的方法。

何秀蘭又說:「在法庭裏面,我第一次看到從天空照下來的整個維園集會的情況以及遊行的情況,我自己從來沒有見過,因為我們走到前面,只是看到身邊的人,沒有機會看到這些影像。但是看完之後,我好多謝香港人,不單指那一日出來的170萬人,還有更多出來勇於表達意見的香港人,以及現在負上代價的香港人,我相信我們會繼續同行,直到我們見到回復自由、保障我們公民權利的一天。」

工黨前立法會議員、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則重申,對裁決表示遺憾,認為警察禁止遊行就是違憲,他們只是和平、理性、非暴力地行使憲法賦予的遊行權利。當日走出維園只是「從集會離開,與香港人同行」,卻被判有罪。

他續說:「如果被判入獄的話,這是我一生的榮耀,是我的驕傲,因為我們是與香港人同行而被判監。我們好鍾意香港,我們好鍾意香港人,大家很美麗,大家這樣遊行,去表達我們的權利,去爭取。我們向香港人致敬,多謝你們與我們一起同行,我們也承諾會與香港人繼續同行,直到香港有我們應有的權利、民主、自由為止。」

何秀蘭在離開前,向傳媒揮手,說「記者加油」、「記者出入平安」。李卓人又補充說,是否上訴要諮詢法律意見之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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