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司法廳某官員將黑龍江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吸毒、販毒的情況爆料給了一位知情人。這位知情人告訴大紀元記者,「爆料人所在的司法廳監控級別高,無法接受媒體採訪。戒毒所的警察吸毒、販毒,而且大面積存在。有被抓的,有正在審的,還有沒被抓的。」

知情人同時披露,「(2013年)勞教取消後,就沒有勞教犯了。(黑龍江省強制隔離戒毒所)200名民警看管5個犯人,只有5個真犯人,那你說他們關押的是誰啊?集中的、大面積的關押的是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省強制隔離戒毒所位於哈爾濱市道外區先鋒路副239號,前身是黑龍江省強制戒毒勞教所。

據明慧網2010年的報道,此戒毒所曾經對外稱「黑龍江省戒毒心理康復中心」,自稱「轉化基地」。站在外面首先看到的是門診大樓,向裏走隨後可看到辦公樓和少犯樓,最裏面才是戒毒女子勞教所。

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是中共在黑龍江省「轉化」法輪功學員(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基地,更是中共在黑龍江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自從建所以來,黑龍江省上千名法輪功女學員先後被綁架到此黑窩,遭受殘酷的折磨。

爆料人提供的黑龍江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考勤表。楊曉吉已經被抓,名字依然在考勤表上。(爆料人提供)
爆料人提供的黑龍江強制隔離戒毒所警察考勤表。楊曉吉已經被抓,名字依然在考勤表上。(爆料人提供)

黑龍江省強制隔離戒毒所在迫害法輪學員的同時,該戒毒所警察還從事販毒吸毒。黑龍江司法廳的爆料人披露了三名警察販毒被判刑的情況,並提供了其中兩名的裁決書。

知情人轉述,「楊鳳山是警察身份,李鵬是工勤(不是警察科員),還有楊曉吉(警察)去年12月吸毒被抓,現在押。楊曉吉吸毒販毒的事情,其妻子計財課課長辛麗知情卻隱瞞不報。而黨委書記王立國亦知情還包庇罪犯,甚至將其評為『優秀公務員』並立功受獎。」

據爆料人提供的黑龍江哈爾濱中級法院二審裁定書顯示,李鵬,1971年4月3日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專文化,系黑龍江省強制隔離戒毒所科員,住哈爾濱市南崗區。因涉嫌販賣毒品於2019年1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哈爾濱市南崗區看守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審理,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指控李鵬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於2019年12月23日做出(2019)黑0103刑初1028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

(爆料人提供)
(爆料人提供)

另一名黑龍江戒毒所警察楊鳳山,與2013年8月7日,因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現在黑龍江省松濱監獄服刑。

(爆料人提供)
(爆料人提供)

上述3個黑龍江戒毒所人員和警察被抓、被判刑,或有跡可循。據明慧網報道,戒毒所是酷刑迫害、逼迫「轉化」,具體執行、實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責機構。在已曝光的超過萬例的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車禍死的、暴斃的、自殺的、半身不遂的,還有被判刑、撤職的等各種情況。

據知情人的披露,2013年勞教取消後,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就沒有勞教犯,專職關押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2010年的報道,黑龍江省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前身——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組建於1999年10月;2000年8月20日,按照上級指使正式組建女子大隊,於同年10月11日開始非法關押和迫害法輪功女學員。

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隸屬於黑龍江省勞教局,系一套機構三塊牌子,即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和黑龍江省女子勞教所,是同一個地方,名稱互換。在這裏法輪功學員可以未經審判被關押兩年甚至更久。

報道說,在黑龍江省戒毒所,法輪功學員遭到強制洗腦、體罰、隨意加期關押、酷刑折磨等手段殘酷迫害。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戒毒所後,首先被關押到四大隊,這裏是專門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轉化的大隊。每天早晨五點起床,一直到晚上十點或十二點睡覺,強制法輪功學員坐小凳看電視,電視內容是誹謗大法或灌輸其它教義等內容。強制坐小凳本身是一種體罰,坐的時間長了,腰痠背痛,兩腿發麻失去知覺,有的臀部都硌出血。法輪功學員不放棄信仰,堅持煉功,不但被加期、體罰,還要遭到上大掛、坐鐵椅子等酷刑折磨。七台河法輪功學員劉術玲在迫害中被活活折磨致死。

報道說,該戒毒所給這些法輪功學員和她們的家庭帶來了莫大的痛苦,戒毒所人員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已經構成了嚴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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