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29日,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於元州街設街站「反港版國安法」,遭持不同政見商人踩場。該商人先用煙蒂燙傷劉的男秘書,區議員李文浩的女秘書上前調停時遭被告打頭及抓傷。滋事商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暫委裁判官陳姵妏今判處被告監禁4周,批准其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指出,被告向感化官堅稱沒有襲擊事主,考慮到社服令報告顯示被告無悔意、案件暴力程度、彼時社會氛圍撕裂,認為有必要判處監禁式刑罰,無任何減刑理由。
據悉,被告名尹載道,現年49歲,為眼鏡批發商,曾多次代表「守護香港」及「新年代」等組織參加撐政府活動。李文浩秘書余凱琳早前供稱,當時見尹不斷拉扯被灼傷男秘書的衣領,遂上前分隔二人,遭被告抓傷。裁判官指,途人拍下的影片顯示,被告事件中情緒激動,手腳並用,罵事主「人渣垃圾」,2位秘書只是捱打,並未還手。途人多次呼籲被告停手未果,直至警員到場將其拉開,被告才停止襲擊。
裁判官早前裁決接納余凱琳為誠實可靠證人。辯方稱被告向事主「起右腳」是要勾住燈柱、保持平衡,對此,陳官不接納,並斥其說法荒誕無稽,不接納事件純屬意外,或能預料余上前調解會導致受傷,認為被告與余的接觸,力度不合理地過大和激烈,使余受驚,相信被告是惡意轉移襲擊目標。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陳官批准被告以現金5,000元保釋,今下午3時前須存檔有關上訴文件,保釋期間每星期向警署報到1次,不准離港。
尹與被煙蒂燙傷的男秘書李譯喬(31 歲)早前雙雙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撤銷對兩人的非法打鬥的控罪,李秘書隨後申請取回訟費,控方反對。裁判官林子勤看過事發片段後,認為李沒有自招嫌疑,批准辯方訟費申請。尹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涉嫌同日同地襲擊余凱琳。
【案件編號:WKCC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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