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今天(3月15日)上午處理屯門區議員張可森、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及東區區議員李予信保釋覆核案。高院拒絕張可森保釋,批准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保釋。
47名民主派人士因組織或參與初選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律政司就其中11人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出保釋提出覆核,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是被法院覆核的最後4人。
施德來由大律師梁漢祺代表,律政司繼續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代表。在聽完雙方陳詞後,「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駁回律政司申請,批准施德來保釋。
在聽到裁決後,施德來向旁聽席揮手、合十致意。
施德來的母親眼泛淚光,在法庭外向傳媒道謝。她說,這兩個星期都睡不著覺,很擔心。她買了湯圓讓一家人吃,並感嘆:「為大眾服務,其實不應該有這樣的遭遇。」
施德來的太太則表現鎮定。她表示,感謝上帝,今晚全家要一起祈禱,「希望家屬不能與他(施德來)一起行的時候,上帝可以與他一起」。當被問及是否像媽媽一樣睡不著,她表示自己以平常心面對。
有記者問她,是否希望丈夫不再從政,施太表示會尊重丈夫的決定。她強調,從拍拖、結婚以來,他選擇甚麼,她都是支持他的決定。
施德來6歲的兒子也來到法院。施太誇讚兒子乖巧、堅強。雖然兒子年紀還小,但是她也告訴他發生了甚麼事,讓他有心理準備,可能會有一段時間見不到爸爸。兒子聽說見不到爸爸,眼淚溢出眼眶,但是還沒有流下來就自己抹去。
施太透露,今早兒子見到了爸爸,還說「要照顧媽媽」,她很感動。
施太也表示,希望與其他初選案被捕者的家屬「一起頂住」,在身體上、精神上互相支持。
施德來的保釋條件包括10萬元現金擔保,10萬元人事擔保;遵守凌晨12時到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星期4次向警署報到;居於報稱地址;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及BNO護照;不得發佈或轉發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言論;做出可能違法的行為;不得組織、參與選舉(投票除外)以及不得聯絡外國官員或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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