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組織「學生動源」在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前已宣佈解散香港本部,然而前召集人鍾翰林及三名前成員仍遭警方國安處分別兩度以「國安法」下分裂國家罪拘捕,事後鍾翰林被檢控,現時仍在還押,其餘三人則獲保釋,但須交出旅遊證件。三人日前相繼表示,已獲警方發還護照及保釋金,不過警方又恫嚇指案件尚未完結,不排除若日後搜集足夠證據或會再次拘捕。

前發言人何諾恆於昨日(1月18日)透露,去年被警方以「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須要繳交5,000元保釋金,並定期到警署報到。他於日前接獲警方來電,表示在下次報到時順道「處理一些文件手續」。

他與前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昨日下午在警署一同獲警方歸還護照及保釋金,然而其他物件,包括電腦、書籍、組織音箱、旗幟及上衣等仍被扣留作為證物。何諾恆引述警方指「這不代表案件已經完結」,何忻諾亦於社交媒體上表示,警方向她聲稱不排除若日後搜集足夠證據將會再次拘捕,或意味著現時證據並未足夠。

何諾恆稱,據他了解,警方去年7月底曾向法庭申請扣留各人護照半年,而之後沒申請續期,故此獲得歸還護照。對此,仍然在學的他感到可以暫時放下心頭大石,然而他亦強調,相對現時更多身陷牢獄、流亡在外的抗爭者而言,他的情況實在不足掛齒,「我不會忘記這些人」。

去年7月29日晚上,包括前召集人鍾翰林、前發言人何諾恆、前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在內的4名前學生動源成員,被警方國安處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為由拘捕,其後4人獲准保釋,惟警方以「國安法」條文向法庭申請扣留4人護照半年獲得批准。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當時見記者時表示,4人涉嫌干犯「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以及「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其後有傳媒消息指,案件涉及學生動源美國分部成員網上成立一個名為「創制獨立黨」的組織,宣揚香港獨立,不過未有透露4人與該組織有何關聯。

去年10月27日早上,鍾翰林在中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附近一間咖啡店內突然再被拘捕,何忻諾及陳渭賢亦於下午在警署報到期間被捕。其後,兩人再次獲得保釋,而鍾翰林則被正式起訴一項「國安法」下分裂國家、一項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罪,以及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亦即俗稱「洗黑錢罪」。案件將於本月28日轉介至區域法院再行提訊。@


案件編號:WKCC3728/2020

三名前學生動源成員相繼獲警方歸還護照及保釋金,惟前召集人鍾翰林現時仍被檢控四罪,還押收押所內。(鍾翰林 Instagram 相片)
三名前學生動源成員相繼獲警方歸還護照及保釋金,惟前召集人鍾翰林現時仍被檢控四罪,還押收押所內。(鍾翰林 Instagram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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