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薛禎純涉嫌於2018年參加台灣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戰略與國際事務所碩士在職專班同學聚餐時,二度向他的同窗、賴姓調查官索取「中共關切人士」的入出境紀錄等情資;經賴男向上呈報後,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台灣《國安法》起訴薛男,台北地院1月8日判他1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指出,薛禎純原在中國大陸經營食品生意,於就讀台灣國立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時因修課而結識賴姓調查官;薛男並於2018年2、3月間參加同學餐會時,利用2人單獨抽煙的機會,向賴男提出一份「中共關切人士」的名單,要求賴男協助查詢相關出入境資料,並提及「大陸那邊需要情資,如果你提供的話,對方也會提供情資給你」。
賴男察覺,薛男要求提供資料等行為如同刺探情資的共諜,加上薛男是經常往返兩岸的台商,懷疑薛男被中共吸收,因此向台灣調查局匯報。
同年11月,台北地檢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搜索薛男公司及住處,並依違反台灣《國安法》諭令他以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薛禎純在偵查中否認被吸收,辯稱僅是同學聚餐的閒聊,但辦案人員比對他使用通訊軟件微信與中國情報人員的對話紀錄後,認為他刺探的內容與微信對話紀錄吻合,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依違反台灣《國安法》替中共發展組織未遂罪將他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犯行屬實,1月8日將他判處1年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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