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維權人士趙春紅和另三名維權人士原定在人權日(12月10日)進行一場300人的遊行示威活動。但在四人不斷遭到北京和地方官員的約談和「維穩」,加上遊行申請尚未獲准後,遊行面臨流產。
遊行示威活動發起人之一的遼寧維權人士姜家文對《大紀元》表示,在他們11月24日提交申請書當天就來了一批警察,昨日又來了一批,「申請人在人權日那天都將不會在申請遊行地點出現。」
另據趙春紅提供的消息,「2日河北平泉警察來了很多人,至今為止我知道的已經十幾人了。說來跟我談,有甚麼想法可以跟他們談;我說我沒啥談的,現在領導啥事都解決不了。」
趙春紅告訴他們,「北京治安挺好,有違法行為北京警察該處理處理了,用不著咱們當地的警察來處理我。」
趙春紅表示,「我在履行我的公民權利,維護《憲法》保護人權,致使我們生命財產不受侵害。」
12月2日上午9時許,另一發起人馬波也接到佳木斯駐京辦的電話,找她去談話,直至傍晚6時都未回到家。
馬波告訴《大紀元》記者,「佳木斯向陽區長安街道書記主任都來了,北京下了死命令,必須離開北京。他們還在聯繫車輛,如果今天聯繫不上車,明天也必須離京。」
11月30日晚上,遼寧維權人士姜家文在北京租屋處遭房山分局閆村派出所警察帶走。
姜家文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後,被帶到豐台區的麗苑賓館等待丹東市領導來京談話。丹東市元寶公安分局警察已經來到北京,後因領導不能來,改派元寶區七道辦事處主任、七道派出所警察來,準備將他強制遣返。
12月1日,他給記者傳來消息:「北京治安總隊下令,必須離京,到外地旅遊。」
姜家文表示,「不管申請結果如何,申請人在人權日都將不會在北京申請遊行地點出現了,官員解決人總是比解決事利索,公民們面臨的維權現狀就是如此。」
人權日遊行示威活動申請
遊行申請人:趙春紅、伍立娟、馬波、姜家文;
遊行時間:12月4日「法制日」、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上午9時至11時;
遊行路線:西單商場→月壇南街→月壇南橋→北京月壇體育館結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公安部門未按約定的十個工作日給予答覆即視為許可。該申請書,趙春紅已於11月24日提交申請,至今未獲審批,如依照集會遊行示威法之規定,12月3日主審機關未做出答覆,遊行示威活動將被視為許可。
然而,四位申請人目前已有三人被「穩控」,遊行示威活動勢必無法如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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