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2014年被裁定刑事毀壞及擾亂秩序等罪入獄四星期。他在獄中被剪短其標志性長髮,因而質疑懲教署歧視男囚犯,六年訴訟幾番拉鋸。早前他更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五名終院法官在11月27日一致裁定梁國雄勝訴,指懲教署的規定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據《蘋果日報》報道,梁國雄昨早到終院領取判詞後表示,結果是遲來的公義。現時有不少「手足」仍在獄中,雖然這個判決對他們未必有幫助,但自己非常記掛獄中的港人,希望他們在獄中的權利得到保障。他認爲現時香港最大的不公在於政治權利受打壓,平等普選亦未能在法庭獲得肯定。他呼籲香港人需要在法庭內外繼續努力,爭取政治權利平等。

被稱為「長毛」的梁國雄,其長髮的由來是,他曾經立言六四事件一日未得平反,中共不倒台,他就不會剪掉長髮。

五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李義、霍兆剛、陳兆愷、郝廉思昨日頒下書面判詞。五人一致裁定梁國雄勝訴,指懲教署要求男性囚犯剪短頭髮構成直接性別歧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懲教署署長解釋,要求男性囚犯剪短頭髮旨在確保監獄紀律,令囚犯在外型上保持一致,因此將男性與女性的既定造型應用在囚犯身上,以達到一致的外型。

法官拒絕接納懲教署署長的解釋。指懲教署署長無法證明,社會上對男女髮型的定型與監獄紀律有關。

判詞提出,即使管方稱要保持集體紀律、降低個人色彩,仍無法解釋為何男女囚犯之間需要有不同的待遇,即他未能提供任何理據證明,在香港社會男性的既定髮型是短髮,而女性則可以是短髮或長髮。

梁國雄因為在2011年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2014年被裁定罪成,入獄四星期。他在獄中被剪短頭髮後,質疑懲教署的規定歧視男囚犯,提出司法覆核,2017年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懲教署不服上訴,2018年上訴庭裁定懲教署上訴得直,梁國雄最後上訴至終審法院,才有了這個最終裁決。法院稍後將進一步參考雙方陳詞,再頒布具體命令。

網民除了恭喜「長毛」,還表示「香港人就是需要這一份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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