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要麼是不懂基本財會和稅收知識,要麼是報道充滿極端偏見。不管哪一點,那篇報道的結論和想傳遞的暗示,完全沒有根據。

2020年9月28日,《紐約時報》頭版頭標題是:「總統長期少報稅、審計紛爭與逃漏所得稅」,他們甚至說,「長期隱瞞的納稅申報,將造成迫在眉睫的財務威脅和直接的利益衝突。」

真是亂扯一通!而這已不是第一次了。2019年5月8日,文章標題為「十年赤字:特朗普的納稅數字顯示,商業損失超過10億美元」。

讓我們再教育《紐約時報》一次。他們在看了特朗普的納稅申報表(不知怎麼取得的)後說,特朗普在過去15年中,有10年未繳納所得稅;2016年只繳了750美元的所得稅。他們聲稱,這和特朗普之前「對美國人民講的,有很大的出入」。

淨收入和現金流,有著本質上的不同。稅款採淨收入計算。現金流表示老闆獲得的淨收入,這是投資者和老闆最關心的。運作方式如下:

假設一家房地產開發商,蓋了座價值1億美元的大樓,該大樓年度稅前收入為300萬美元。如果稅率是33%(在2018年減稅之前),那麼開發商將支付100萬美元的稅款,然後保留200萬美元的現金流。

但美國稅局允許投資者在繳稅前,先取回投資成本(扣除已付出的成本)。因此,如果開發商蓋了座1億美元的大樓,國稅局就允許他在25年內回收成本;也就是說,開發商每年將可認列400萬美元的折舊費(扣除支出成本)。

那麼開發商就損失100萬美元,而不是300萬美元的可納稅收入,因此,無需繳稅。換句話說,投資者可保留300萬美元的所得。

納稅申報表將顯示100萬美元的損失,而現金流會是300萬美元,不是200萬美元,這是因為所得稅減少的緣故(無需繳稅),所以現金流才增加了100萬美元。任何修過會計或金融課的學生,都應知道這一點。

《紐約時報》的第二點無知,是對於債務的知識。房地產始終是高槓桿投資,也就是,購入資產會導致大量債務。對於普通人來說很容易理解。

房屋投資一般是以高槓桿方式運作,也就是購屋者,通常以現金支付總價的10%,然後再向按揭銀行借出剩餘90%的款項。房地產開發商也做同樣的事情。實際上,如果沒有槓桿,開發商就不會進行房地產投資。另外,要知道,世界各地的銀行都可以提供借貸。

就剛才的例子來說,花1億美元蓋的大樓,現金流僅為300萬美元;以這樣規模的投資,3%的回報率,不足以證明會有跟房地產有關的風險。

但如果開發商只用現金1,000萬美元(1億美元成本的10%),然後借貸9,000萬美元,那麼300萬美元的現金流,將替1,000萬美元的現金投資,產生出30%的回報率,這樣就存在風險。這就是房產投資的運作方式。

《紐約時報》還進一步指出,特朗普有「超過3億美元的個人貸款,且很快會到期。」也暗示,這對特朗普將是一個巨大的問題,因為他的公司財報,呈現巨額虧損。

現實是,當銀行提供大筆貸款時,他們通常會分期在25年內還款。但有時也可設定短期貸款,通常為5到10年。而貸款到期時,銀行通常能展延期限。

因為房地產是一種升值的資產(也就是房價會隨著時間的推進而增值),所以當貸款展延時,開發商通常會找更好的條件,例如更低的利率;又或是換另一家銀行再融資(借貸),找到更多優惠的方案。

也因為大樓的增值,所以通常對於同意提供較優惠條件貸款的銀行來說,風險就相對減少。

我認為,聰明的《紐約時報》記者,在會計和財商的知識方面,至少有大學二年級程度;所以就證明了,他們的文章充滿極度偏見。

對於曾負盛名的《紐約時報》來說,9月28日的報道,著實令人感到遺憾。

原文New York Times Biased and Ignorant Reporting on Trump’s Taxes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作者簡介:麥克・布斯勒(Michael Busler)博士是斯托克頓大學(Stockton University)的公共政策分析師和金融學教授,教授大學部和研究所財務金融和經濟學課程。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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