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3日表示,國人持「團聚證」的中國籍配偶,自9月24日零時起,可以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境,至於外國人隨行團聚的中國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同,入境仍須依規定做14天居家檢疫。
據規定,中國籍配偶申請返台的證件依序為「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四個階段,考慮中國的中共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資訊不透明,指揮中心僅開放持有「居留證」的中國籍配偶可以返台,這次開放持「團聚證」中國籍配偶也可返台,意味著新婚陸配也可以返台。
新婚陸配也可以返台
陳時中表示,繼日前陸續放寬措施後,經考慮國內疫情防控能量,兼顧人道人倫需求,也聽取各方意見後,進一步宣佈,國人的團聚陸籍配偶,自9月24日零時起,可以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境;外國人隨行團聚的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同。入境人員需依規定完成14天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說,團聚的配偶身份就是已經完成在中國的結婚登記,並取得有效依親團聚的證件,目前人數有666位,另外,是外國人但配偶是中國籍,隨行團聚有74位,總計有74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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