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今日(1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潘敏琦拒絕其保釋申請。9月6日,譚得志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當局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高等法院外,有大批市民舉起快必的「想我收聲,我更大聲」標語。
警方在法院外嚴陣以待,拉起橙色封鎖帶,還搜查市民的物品,並以「限聚令」票控市民。
本報記者離開法庭時,也被圍入封鎖帶內,向警員出示法庭籌號後,警員僅讓出半人寬的地方予記者側身通行。
前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也到高等法院聲援,得知快必保釋被拒後激動落淚。袁彌明表示:「政府在打壓最大聲、最敢講話的人。他(快必)只是在街頭講話,他的保釋對社會究竟有甚麼危害呢?」袁彌明話未說完,警員指她站的位置並非行人路,讓她離開。
社民連副主席「長毛」梁國雄表示,整個案件都是以言論入罪,而且不准保釋,完全違反普通法的原則。他指,按照普通法的原則,沒有定罪是不應該被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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