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香港立法會對中共「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進入全體審議,明天(6月4日)進行表決。民主派議員提出21項修正案,獲得很多其他民主派議員的支持。有議員認為,此法缺乏社會共識和基礎民意,也有議員認為,要立此法,社會先需要正本清源。

今天在立法會內討論了楊岳橋、陳志全、梁繼昌及胡志偉四人提出的21項修正案,包括5項涉及奏「國歌」場合的修正案、4項涉及不當使用「國歌」的罪行的修正案、5項涉及侮辱行為的罪行的修正案、3項涉及將「國歌」納入小學及中學教育的修正案等。

提出16項修正案的陳志全議員開言就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發出最強烈的抗議」,因為他壓縮了全體委員會審議時間,並且選「六四」這天進行投票。

陳志全質問梁君彥,為何不能給多一點時間,將三讀放到「六四」後的下周?他還指責,現在的立法會都不給議員說話的機會,議員連反對的時間也沒有,立法會還有甚麼價值?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提出16項「國歌法」修正案。(宋碧龍 / 大紀元)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提出16項「國歌法」修正案。(宋碧龍 / 大紀元)

他認為,儘管雙方立場不同,但梁君彥應該看到他們提出修正案的認真態度,既然有修正案,就應該給時間向公眾解釋。他有點失望地表示:「同事們在修正案上無論怎麼嘔心瀝血,最後建制派都會閉眼反對進行否定。」

陳志全:不得將宗教儀式場合作為必須唱「國歌」場合

陳志全修正案重點之一,修訂第 5(2)條,訂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不得將宗教儀式的場合列入附表3,作為必須唱『國歌』場合」,不然未來可能會違反「國歌法」而承擔刑事責任。

他分析,因為中共政府未來要將大陸宗教場所列為要唱「國歌」的必要場合,那麼香港也要跟進,他以大陸的「三自教會」每次禮拜開始都會唱「國歌」來佐證。

他強調:「合法的宗教團體會被當局要求加強黨的領導、被要求愛國而唱『國歌』,甚至國內和尚都出來支持(港版)『國安法』的立法。」

他認為,在宗教場合先唱「國歌」的做法是對真正信徒很大的打擊。而香港應該先進行公眾諮詢再來立法,而不是現在的這種「先斬後奏」。

他表示,香港人有宗教信仰自由,也有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如果要求宗教儀式唱「國歌」,就變成違反了香港的《基本法》。

胡志偉:「國歌法」或成另一套警隊充權的法規

胡志偉議員提出將第一項修正案刪去第 7(7)條所訂罪行而展開法律程序的時限條文。

他表示,香港人都不相信的政府或政權及警察,他們有這麼長時間去進行檢控的話,令人存在很大的憂慮,「『國歌法』會不會成為另一套警隊充權的法規」?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闡述自己提出的「國歌法」修正案。(宋碧龍/ 大紀元)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闡述自己提出的「國歌法」修正案。(宋碧龍/ 大紀元)

胡志偉還表示,現在出現了比「國歌法」更加惡劣的「國安法」,在「國歌」之下犯的刑法,相對於未來面臨的「國安法」刑責,說不定微不足道,但從「國歌法」當中反映的政府思考邏輯,也很能說明為何市民對「國安法」有這麼大憂慮。

他進一步表示,歷史上當苛政猛於虎時,政府的政權必定會面對被淘汰的過程。一個不能發聲的城市也就變成沒有活力的死城。

他最後呼籲,不要讓有很強烈政治信息的「國歌」變成壓制人民的工具。

楊岳橋:缺乏社會共識和基礎民意

楊岳橋提出加入第 11(1A)條,條文「只受香港法例管限並只按照香港法例解釋」。(宋碧龍 / 大紀元)
楊岳橋提出加入第 11(1A)條,條文「只受香港法例管限並只按照香港法例解釋」。(宋碧龍 / 大紀元)

楊岳橋提出加入第 11(1A)條,在香港內觸犯有關「國歌」的規定的罪行,按照香港法律進行調查及予以檢控,訂明本條例中的條文「只受香港法例管限並只按照香港法例解釋」。

他認為,北京想通過的「國歌法」和「國安法」一樣,缺乏社會共識和基礎民意,是在一片質疑聲中訂下的法。香港人的信任被一次次的摧毀。

他質疑第7條中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即屬犯罪。他認為,在不同場合,因為不同的政見的人,做出不同的事,最終有不同的結果,這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梁耀忠議員支持楊岳橋的修改案,認為增加的條款可以堵住香港法律的漏洞。

他認為,香港人擔心香港的法律被中共法律所滲透,「一國兩制」會不會因此受到嚴重挑戰,以致將來「一國兩制」蕩然無存。

增加「國歌」變遷和作詞生平來還原歷史

陳志全議員提出修訂第 9(1)(b)條,加入第 (iii)款,要求教育局局長須發出指示,以教育學生「國歌」作詞人及作曲人的生平及死因 ,並作相應行文修訂。

葉建源議員表示,這條修正案曾經被新聞特別報道過,原因是政府認為同「國歌」的歷史無關,要求不要批准有關的修正案。

葉建源議員支持陳志全議員修正案,要求在「國歌法」中加入「國歌」作詞人及作曲人的生平及死因。(立法會影片截圖)
葉建源議員支持陳志全議員修正案,要求在「國歌法」中加入「國歌」作詞人及作曲人的生平及死因。(立法會影片截圖)

他表示,「國歌」怎麼可能跟歷史無關,當時是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聶耳譜曲在當時政府眼中是反對派,後來在日本溺水身亡。這首歌被當時政府列為禁歌,後來中共建政後成為「國歌」。

據大陸公開資料,中共「國歌」,在「文革」中遭到禁唱,在「文革」結束後不久又被取代,直到1982年12月才恢復。

葉建源還表示,作詞的田漢後來被批鬥,被指控為叛徒等,最後慘死,這是中國不可被抹滅的一段歷史。他強調,「國歌法」應該是全面多層次的,這樣可以讓學生有更加深刻的認識。

葉建源在立法會上表示,因為法律條款不嚴謹,是否可能會出現選擇性執法,作為教育界代表十分關注「國歌法」對於學校的影響,尤其是條例中的教育局的「指示」,希望具體寫出來。

他還表示,在2千多位(教育界)委員當中,支持「國歌法」立法的只有2.一成,態度十分清晰。過七成教師都擔心在「國歌法」立法後容易誤讀法案。

他認為,現在社會環境這麼撕裂、對立,市民對政府執法缺乏信心、信任,「社會需要正本清源,處理好濫權、濫告問題,市民繼續跟政府同行的問題」。

國家得到市民認同都不需要逼唱「國歌」

郭嘉麒議員表示支持民主派議員提出所有修改條例,並強調,如果這個國家得到市民的認同,都不需要逼大家唱「國歌」。現在香港大部份人不信「一國兩制」、不信中央政府,罪魁禍首就是林鄭和你們這幫建制派。

他認為「國歌」歌詞中有「不願意做奴隸的人們」,但是政府要我們做奴隸。

郭家麒議員表示支持民主派議員提出的全部修正案。(宋碧龍 / 大紀元)
郭家麒議員表示支持民主派議員提出的全部修正案。(宋碧龍 / 大紀元)

黃碧雲議員表示支持這些修改條例,並強調:「現在這個政府要求所有港人維護和尊重『國歌』,但是這個政權不能維護所有港人的人權和尊嚴,甚至都不能維護香港立法會議員的尊嚴。」

她進一步表示:「我們立法委員,因為你們制定的『國安法』,就取消我們的立法權。當香港人民都沒有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權力,我們更加沒有權力選人大代表,現在的這一千多代表就決定了香港人的命運。所以我們現在需要的是維護民主、人權的國家,才會得到香港人真正擁護與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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