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雲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前保留正處級待遇幹部、州公安局前副局長、交警支隊長劉文章被起訴。
《昆明日報》客戶端「掌上春城」5月29日報道,劉文章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被起訴。
劉文章被指控,在擔任中共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公共財產等遭受重大損失;非法持有民用槍彈、私藏軍用槍彈。
近年來,有不少中共落馬官員犯有「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
2019年1月,中共廣東省政協前常委、汕頭市市長蔡宗澤的案子被移送司法處理。蔡宗澤被指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等罪名。
同月,中共雲南省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書記、主任余麻約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余麻約被指「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犯罪」。
2018年8月,中共內蒙古烏海市委前常委、統戰部前部長陳文庫被雙開。同年10月,他以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被起訴。
2017年5月26日,涉槍殺情婦等罪的中共內蒙古前公安廳長、政協副主席趙黎平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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