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官郭偉健上個月審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在判辭中譴責反送中運動,並稱斬人被告「情操高尚」。今日(5月25日),就案件提出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的時限已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聲明,表示「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不應「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馬道立指郭偉健的判刑理由書「給人偏頗的觀感」,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聲明首先指出:「司法機構獨立及公正的執行司法工作,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法官應「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馬道立表示,「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為對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頗」。因此,馬道立表示,法官及司法人員應避免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政見。如果因為案件需要就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發表意見,「該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並且不能超過處理當前問題的合理需要」。
他又指,如果法官及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會損害不偏不倚的形象,影響審理與政治立場有關案件的公信力。
馬道立表示已經與郭偉健傾談,提醒他注意上述原則。他又表示:「前述的判刑理由書之所以引起爭議,乃在於它可能令有些明理、不存偏見及熟知情況的人合理地認為,前述的重要原則並沒有被遵守,因而給人偏頗的觀感。」
聲明指,郭偉健也同意馬道立所言。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在得到馬道立同意後,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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