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張經義為中國東方衛視派駐華府記者,他日前面向美國總統特朗普提問時迴避任職中共媒體身份,表明自己來自台灣。特朗普4月18日在推特上,轉貼政治評論家推文,讚成把張經義趕出白宮記者室。

柯克(Charlie Kirk)在推特貼文並附上張經義在白宮記者室向特朗普提問的影片。柯克在推文中問道,這個中共特務是如何進入白宮新聞簡報室?這位「記者」向總統說謊,稱自己來自台灣,但他實際上是上海東方衛視的人,屬於中共大外宣的一部份。若認為張經義應該被逮捕或驅逐出境者,請轉推推文。

特朗普18日轉推柯克的推文,並加了一句「馬上把他砍掉!(Cut him off now!)」任職中國東方衛視的張經義8日被特朗普問到「來自何方」時,僅說自己「來自台灣」,當時特朗普還回應「Good」。

對於張經義任職中共官媒職務,中華民國陸委會表示,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違反上開規定者,依法處新台幣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陸委會說,「東方衛視」為「上海東方娛樂傳媒」所屬衛星頻道,隸屬中共政務系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額出資之「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且受黨務系統「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上海廣播電視台)之指揮監督。依其股權隸屬及業務監督關係,足認「東方衛視」為中共黨務、政務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任職的黨政軍組織。

陸委會強調,國人擔任陸方職務,應考慮是否涉及對台統戰工作、有無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具體個案是否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除組織屬性須屬公告禁止任職之黨政軍組織範圍,職務屬性須審視是否實質擔任或從事該職務工作之內容,以作為主管機關認定之參據。

對於媒體報道,張經義擔任約聘職務並不在實際編制內,陸委會表示,個案是否構成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所稱「擔任職務」,應實質審視職務內容,但職稱、聘期長短或方式並不影響對於認定擔任職務的判斷。

陸委會強調,在國際競爭中,人才競逐及跨國移動是正常趨勢,民眾擔任中國大陸企業職務,若不涉及違法,政府絕對尊重人民工作及就業選擇權利。但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今不放棄武力犯台,民眾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避免擔任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利益的職務,以維護台灣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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