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問題發生前,我是歲月靜好,經過這些,才知道……」山東蓬萊的姜海霞說,一場涉嫌非法行醫的醫療事故讓她的母親成為植物人,兩年來她嘗試了各種途徑,提供了大量證據,卻發現官官相護,她連自己母親的權利都維護不了。

2017年的12月22日,姜海霞的母親馬女士因腦出血入住山東省蓬萊市人民醫院,當天手術很成功,病人術後呈昏迷狀態,但病情穩定。12月24日中午,轉院到蓬萊市中醫院做康復治療,2018年1月6日開始進行腦促醒高壓氧治療療程。

第一次醫療事故發生

在進行高壓氧治療的第四天,1月11日,由於護士忘了供應急救氧,導致老人缺氧十幾分鐘,血氧飽和度降到了50%幾(監測末梢血氧飽和度正常人在95%到100%區間)。

據描述,當時母親單獨包艙治療,姜的姐姐呼救了三次,沒有人回應。一名陪艙護士關艙後姜的母親耳膜疼痛身體不適,也沒有做出救助行為。後來艙外的護士聽到呼救,但沒有回答,過了1分多鐘,氧氣閥門有氧氣傳出,接上氧氣3分鐘後,病人血氧飽和度恢復到94%,外面的護士才通過麥克風講,「我們看數值很正常啊」。

「她們否認事故發生,但是我們在艙內是有數據監測儀的,當時有陪艙護士在的。」姜海霞說。事故發生後,家人分析腦缺氧對母親影響。據了解,大腦缺氧2-4分鐘腦組織葡萄糖即耗盡,一旦缺氧超過5分鐘即進入不可逆階段。

外二科的主治醫生任大夫(化名)在病程上記錄了下來這件事,注意觀察對病人的影響。

事故發生後,院方沒有任何反應。在第13天的時候,陪艙護士和主管護士長來找家屬道歉,承認了事故過程(有錄音)。她們認為自己有責任,沒經驗、動作慢,但主要責任在艙外。

直到1月16號,姜海霞打電話給院長,希望能進行補救性治療。但是院方不調查,也不看家屬提供的證據。她們向專家諮詢的治療方案,也遭院方拒絕、延誤。每次都需要吵架,簽字負全責醫院才給治療。

腦缺氧後,馬女士各個身體機能受到嚴重損傷,出現自主功能紊亂的狀態,高燒、低燒、出透汗,血壓、血糖、電解質等所有的生命體徵紊亂,身體特別虛弱。「醫院把病人當腦出血治療,由於錯過最佳治療期,我媽媽就成了植物人。」姜海霞說。

馬女士的主治醫生任大夫(化名)在臨床排除各種可能,4月24號在病歷上確診:一、缺氧性腦病,二、腦白質脫髓鞘改變。

「因為醫生如實地診療我媽媽的病,院方給醫生施加壓力,造成醫生心理壓力很大,2018年6月患上憂鬱症,休假3個月,9月份辭職。醫生說老太太太遭罪了,會為我們作證。」她說。

護理、醫療事故頻發

接連又出現了幾次護理事故。因為設備陳舊,清理不及時,造成病人血壓下降,高壓70,急救。此外,病人背部出現劃痕,頭部有傷口,姜海霞認為護士惡意對待病人及家屬。

馬女士住院期間,背部出現劃痕,頭部出現傷口。(微博圖片)
馬女士住院期間,背部出現劃痕,頭部出現傷口。(微博圖片)

姜海霞表示,中醫院的管理一團混亂,三甲醫院對醫院的硬件、軟件、管理、收費、服務都有嚴格的標準,這家醫院沒有達到三甲醫院的標準。接連不斷地發生護理、醫療事故。

2018年2月6日,姜海霞發現母親的痰裏出現很多黑色異物,要求醫院化驗,對方稱沒有能力檢測,要求病人轉院。最後只提供了痰的化驗單。

當天,姜海霞去山東省衛健局反映情況,後又多次去蓬萊市衛健局,要求調查醫療事故。與衛健局官員當面交涉、電話、微信溝通20多次,沒有得到明確答覆。在煙台衛健局,她被從一個科室被推到另一個科室,案件無人受理。

她還給山東政法委、紀檢委寫過信,認為醫院和當地的衛健委不作為。2018年8月份,姜海霞去了山東省紀委遞材料,對方說管不了當地,得地方解決。9月份,蓬萊紀委官員直接告訴她,他們不認為衛健委不作為。

做治療的科室主任是護士 涉嫌非法行醫

2019年4月,姜海霞無意中從醫生的談話中得知,事故當天給母親治療的不是醫生是護士。高壓氧科只有一名醫生,當天沒有醫生上班。那二位護士一直不掛名牌,被以為是醫生。

「一年多,我稱呼她們是醫生,她們從來不否認。更奇怪的是,這個護士竟然是高壓氧科的主任,當了主任很多年了,至少2016年就是主任。」她說。

事故發生當天進行高壓氧治療的是兩名護士。(受訪者提供)
事故發生當天進行高壓氧治療的是兩名護士。(受訪者提供)

經過翻查法律,姜海霞認定母親這起醫療事故是非法行醫,因為護士沒有醫生資質,更何況高壓氧是高危的治療儀器,而母親是危重病人。按照高壓氧治療手冊規定,高壓氧整個過程屬於治療過程,醫生必須在場,指導、監督護士工作。

姜海霞認為,母親的事故不是偶然發生的,中醫院的非法行醫是長期存在的,當地衛健局是知情的。因為蓬萊中醫院高壓氧科有32個倉位,只有一名醫生。醫生每周休息兩天,都是護士在給病人做治療。

蓬萊市中醫院官網資料顯示,高壓氧科為該院特色科室,2010年組建開艙,共有職工4人,其中主治醫師1人、主管護師3人。

蓬萊市中醫院官網資料顯示,高壓氧科共有職工4人,其中主治醫師1人、主管護師3人。(網頁截圖)
蓬萊市中醫院官網資料顯示,高壓氧科共有職工4人,其中主治醫師1人、主管護師3人。(網頁截圖)

2019年4月,馬女士家屬和院方交涉。院方答應賠償,但要跟家屬分責,家屬不同意。5月13日,姜海霞舉報護士非法行醫造成母親植物人嚴重後果,並正式請了律師。

蓬萊市衛生監督所於7月19日立案,但案由變成了舉報「高壓氧艙操艙」問題。在被質問立案案由與舉報「非法行醫」不相符時,承辦此案的監督科科長表示,這不是她一個人的決定,由衛健局蓋章。

蓬萊市衛生監督所於2019年7月19日立案,但案由由舉報「非法行醫」變成了「高壓氧艙操艙」問題」。(受訪者提供)
蓬萊市衛生監督所於2019年7月19日立案,但案由由舉報「非法行醫」變成了「高壓氧艙操艙」問題」。(受訪者提供)

立案報告稱,初步調查發現,「蓬萊市中醫院高壓氧治療記錄單是由護士填寫、簽名」,醫生不在崗,由護士完成了病人的高壓氧艙治療。

蓬萊中醫院護士涉嫌非法行醫立案及部份筆錄。(受訪者提供)
蓬萊中醫院護士涉嫌非法行醫立案及部份筆錄。(受訪者提供)

當時的詢問筆錄顯示,邢某承認參加過馬女士的會診,高壓氧科的醫生制定艙內壓力方案,向其匯報後安排執行。中醫護理部主任劉某承認,2018年1月9日至11日,邢某等三名護士未遵醫囑將壓力由1.8調整到2.0。

根據《執業醫師法》,「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然而,一份會議記錄顯示,蓬萊市衛健局討論認為,護士沒有遵照醫生的醫囑,但不是非醫師行醫。外二科醫師下達了「長期醫囑」。

會議記錄顯示,事故當天醫生不在,但護士不是非醫師行醫。外二科醫師下達了「長期醫囑」。(受訪者提供)
會議記錄顯示,事故當天醫生不在,但護士不是非醫師行醫。外二科醫師下達了「長期醫囑」。(受訪者提供)

調查了3個月後,結案報告稱,認為3名護士在醫師不在崗的的情況下,實施高壓氧操艙治療,不屬於非法行醫,不予處罰。

姜海霞表示,衛生監督所的一名科長私下透漏,他們也認為這個案子是非法行醫,但是上面不讓他們這樣界定,從上一次蓬萊縣醫院出現非法行醫後,上面就說了,不能認定非法行醫。

自由亞洲電台2018年7月報道,山東煙台蓬萊市女子薛景媛2016年7月27日做了牙根尖囊腫清除手術,發生醫療事故,後發現做手術的三名醫生執業範圍是眼耳鼻咽喉科。景媛舉報蓬萊人民醫院醫生涉嫌非法行醫,卻遭醫院與官方勾結威脅毆打。

據介紹,2018年8月, 院方與薛景媛私了了。

法院裁定受害人家屬無權控告衛健局

2019年6月14日,姜海霞起訴山東蓬萊中醫院非法行醫導致母親植物人後果,要求侵權賠償;6月18日,中醫院起訴馬女士和女兒不付醫藥費。法院把兩案並為一個案子審理。

姜海霞表示,入院時交了1100元押金,準備交住院費時,母親發生了第一宗嚴重醫療事故,因院方沒有解決,在等解決問題,再支付醫療費。目前醫療費已經高達100多萬。

接下來,法院既不調解也不開庭,拖了3、4個月,讓姜海霞去做鑒定,包括傷情鑒定、醫療損失鑒定等,姜去拿鑒定報告的時候, 發現法院寫的案情簡要是,「病人馬**原發性腦出血」。姜海霞認為這是不公平的訴訟,要求撤訴。

隨後,法院告知姜海霞沒有權利給母親打官司,必須證明她和母親的關係。去年10月,姜海霞就親情關係提起上訴。接著又起訴蓬萊市衛健局的處理結果不符合法律事實,要求他們重新調查。

2019年12月,法院的一紙裁定書,駁回了上訴。法院稱原告(馬女士)已陷入昏迷,不具有訴訟行為能力,姜海霞代理手續不完備,未能提供與原告訴的親屬關係證明和法定代理人證明。

蓬萊市法院的裁定書稱,駁回受害人的非法行醫指控,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並非僅僅維護原告個人的合法權益」。(受訪者提供)
蓬萊市法院的裁定書稱,駁回受害人的非法行醫指控,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並非僅僅維護原告個人的合法權益」。(受訪者提供)

蓬萊市法院的另一份裁定是,衛健局作為衛生健康的監管機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保護是能過對衛生健康整體秩序的維護來實現的,並不具體到某個特定的個人」。因此判定姜海霞不具有提起此訴訟的「主體資格」。

7月份,姜海霞到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調查後,給了她一個空洞的法律文書: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

姜海霞就蓬萊市中醫院護士涉嫌非法行醫到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拒絕立案。(受訪者提供)
姜海霞就蓬萊市中醫院護士涉嫌非法行醫到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拒絕立案。(受訪者提供)

就這樣,所有的案子都被駁回了。

「這就是法律途徑。蓬萊市法院、公安局、中醫院、紀委、信訪他們都是商量好這樣做。」姜海霞說,「如果面對面聽他們說,您會詫異,噁心,氣笑,然後徹底不想再聽。」

大陸新聞管制 不准報道醫療事故

姜海霞表示,母親目前靠呼吸機生存,生命體徵在下降,包括心臟也有衰竭的跡象,沒有多少時間了。四姐妹輪流照顧媽媽,家不成家,二姐就住在醫院。

「媽媽早年離婚,這一輩子不知道遭了多少罪,有多辛苦、多無助。中國又沒有好的福利,孤兒寡母的,把我們4個姐妹養大……」她說,「我們從小受的教育是愛國,可是當你發生事的時候,你發現這個國家根本就不在乎你也不愛你,這些官員為甚麼可以持續的不作為啊?我們連自己的最基本的權利都保證不了……如果你連自己母親的權利都維護不了,你何談愛國啊?」

她表示,大陸的媒體國家新聞管制不准報道醫療事故,把真實的民生事件都當「負能量」。如果不把這件事說出來,他們真的可以一手遮天,把受害人冤枉到底了。

去年9月,姜海霞又去了山東省衛生廳,6月去了中國衛生部信訪。「衛生部(接訪人員)直接告訴我電腦錄入了,回到當地屬地解決,那種不作為……還告訴我,你到山東省衛生廳信訪,包括到人大信訪系統都沒有記錄。」她說。

主治醫師被要求處理事故

記者聯繫上當年的主治醫師任大夫了解患者病情,任醫生表示,由於大腦缺氧敏感度是相當高的,當時發生這事情之後,覺得影響可能會比較大,後來隨著病情的進展,發現已經不能用原發的腦出血或者繼發的腦積水來解釋。

據介紹,所謂血氧飽和度就是人體血液當中含氧氣的濃度,通過一般儀器監測,監測末梢血氧飽和度正常人都是95%到100%區間,當病人的血氧飽和度低到5、60%長達十幾分鐘的時候,會對大腦造成不可逆的損傷。

馬女士當時是丘腦出血,腦室出血量大約是10-15毫升左右,這出血量在中國的腦出血治療指南一般是可以保守治療。她做的不是針對腦出血的手術,出血灶不是很大,所以她在其他醫院處理完腦積水,手術後就轉到中醫院。

任醫生認為,根據病人原發的出血灶部位以及出血量,和病人的意識狀態,應該是有淺昏迷然後逐漸恢復到神智清楚這麼個過程。清醒的時間因人而異,病情應該是逐漸好轉。

他說,「缺氧之前我對這個病人抱著比較大的希望,雖然年齡偏大,但是她身體臟器各個功能都還可以,沒有特殊情況她的意識應該逐漸的恢復,神經功能應該越來越好,我當時甚至比較樂觀的期待是她可以下地行走。但是缺氧之後我發現她醒過來的時間越來越少,可以說是基本沒有。」

「我想找是甚麼原因,是因為她出現了新的腦出血或腦積水引起她意識障礙仍然比較重、甚至有加重的可能性?做過一些努力之後,那些可能性都被我排除掉了。能解釋的也只能是這一次的腦缺氧。」

在任醫生看來,護士遵醫囑去做治療,是沒做錯的。但是有一個前提是,醫生需要在這個科室,保證病人出現問題的時候及時趕到,或者是保證病人不出問題,這叫「遵醫囑」。

「因為醫生看問題的角度和護士看問題的角度並不一樣,護士呢在國內大部份她是一個執行者。所以需要有醫生在場。」他說。

任醫生向記者確認,當年有醫院領導要他想辦法把這一件事情給處理掉,或者是按住,要不然對他以後的前途有影響。大約有三四個月的時間,他狀態不好,吃藥休假。所以為了這個事,只能離開山東,往外走。

院方:否認非法行醫 還在協商

記者致電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院長吳隆超詢問案情,吳隆超表示,馬女士住在中醫院,醫療事故尚未做鑒定,這段時間還在協商。關於非法行醫的指控,他稱「上級部門已經給我們認證了,不是非法行醫。」

對於認證非法行醫的標準,他說「我不是幹這個專業的。當時我們請示,由衛健部門監督所他們請專家驗證的。」

吳隆超表示,醫療糾紛的解決有三個途徑,一是協商,再一個是醫調委(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第三個就是到法院。吳隆超認為病人家屬不配合。

記者致電蓬萊市衛計監督所監督科科長姜紅梅,對方表示此案在衛健委網站上已經公示了,可以上網查一下。她強調,「這個事不是我(一個人)認為的。案件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我就是一個調查人員。調查工作結束了以後,單位要組織合議,提交衛健委審核。作為她這個影響力較大的案子,領導還要重審。」

記者致電衛健局局長張紅松,對方沒有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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