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9日)在立法會大會動議,將延長法定產假的條例草案繞過內務委員會,轉交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討論,但會議終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
《2019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昨日起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涉及將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
修例事件的翻版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形容政府這樣做法是《逃犯條例》修訂的翻版,擔心若條例不經內會審議,便會立下先例,成為日後政府訂定23條立法的前奏。
立法局內會因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自去年10月法案大量審議工作需要押後。陳淑莊表示,希望市民明白,民主派拖住內會是為香港擋住惡法,因政府欲將《國歌條例草案》交內會處理,進行二讀。
陳淑莊還表示,《2019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涉及其它條例,例如強積金退還等細節問題,內容複雜,絕對有需要設立草案委員會審議。她又指即使延長產假法案在立法會本會期內通過,最快亦要等到2022年才可能實施,建制派指稱會令草案實施拖慢兩年是誤導公眾。
工黨議員張超雄表示,主權移交後唯一的一次繞過內會,以及事務委員會討論的條例草案,正是《逃犯條例》修訂。擔心當局以民生議題作掩蓋,為日後通過惡法開創先例。他指,本港產假自1970年至今一直沒有增加,工聯會主權移交後亦一直躋身行政會議,質疑是誰令孕婦不能增加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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