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11月17日起遭警方重重包圍,18日,大量香港市民在油尖旺一帶「遍地開花」抗議,遭警方暴力清場。其中60名在油麻地彌敦道被捕人士,皆被控暴動罪。21日,60人中的8名受傷留醫人士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4人在庭上由律師代表投訴:被捕後遭警員打到骨折、被重擊頭部、被警棍大力打後腦、打臉等暴力對待,還遭受警員要求在全裸情況下抬高臀部等多種侮辱。

立場新聞報道,8名人士分別為歐育婷(23歲)、張凱怡(19歲)、馮興榆(21歲)、梁俊傑(22歲)、梁柏熙(20歲)、陳子謙(24歲)、朱盛軒(25歲)及王志聰(23歲)。

辯方律師在庭上為4名被控人士在拘捕後遭受警員暴力對待作出投訴。其中一名身穿病人服的人士左肩受傷。

他指被兩名速龍拘捕後,被警員用警棍敲打左肩兩次及右邊耳背一次。被帶到警署後,被便衣警員辱罵「時代垃圾快點認」「曱由」。警員還以右手打他的左臉,並要求他在冷氣口下脫去包括內褲在內的所有衣物,並要求他做抬高臀部等尷尬動作。

他還表示,曾三度向警員提出需要送院的要求,但拖延18個小時後才處理。留醫期間證實左肩骨折,需要住院一晚。

一名傷勢非常嚴重,右邊面部包有紗布、雙眼腫脹帶有瘀青及眼白通紅的被控者指,在被制服及沒有反抗下,被警員重擊頭部。

另一被控人士表示,被警員兩度用警棍大力敲打後腦及大腿,送院後後腦需要縫針。

亦有左眼腫脹的被控人士指,被捕後遭警員用拳頭打向左眼。

裁判官表示投訴牽涉的事情嚴重,要求控方要與相關警署跟進。

有辯方律師指,被告人身上並無被搜獲控罪書上寫有的任何一樣危險物品,質疑控方無實質指控及證據針對眾被告的行為。

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15至16個星期至明年3月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閱案發地點附近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新聞片段等,期間不反對各被控人士擔保,但提出現金5000元、宵禁令、不准離港限制及禁足令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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