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法》違憲,21日律政司申請要求法院暫緩執行裁決。今日(22日),高等法院說會暫緩執行至下周五(29日)。

綜合港媒報道,22日下午5時許,高等法院頒佈裁決,拒絕律政司申請,但給出7天時間讓律政司上訴,違憲裁決將會暫緩執行至11月29日。

但是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對高等法院今日的裁決表示失望,認為《禁蒙面法》惡法違法違憲,生效「一日都嫌多」;而且該惡法完全無助於解決香港現時的社會爭議,只會毒害香港人、毒害年輕人。

郭榮鏗又呼籲政府不要執迷不悟,不要再浪費納稅人的錢進行上訴。

10月4日,特首林鄭月娥繞過立法會,單方面決定援引《緊急法》,禁止在公共集會上使用口罩和其它面罩,頒佈被稱為《禁止蒙面法》的新法規,讓遮蓋面部的抗爭者可能遭到一年徒刑的懲罰。

之後,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24名泛民議員就法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在2019年11月18日裁定該法違憲。

港府在執行此惡法期間,香港市民紛紛戴上口罩參與遊行集會等活動,抗議港府頒佈此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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