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中全會公報顯示,北京決定要建立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有美媒說,這是北京要強推《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信號。若港府不顧民意再強推該法,勢必爆發另一場更大的抗爭。
為期4天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已落幕多日,會後的公報中雖然宣稱,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但又稱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澳門實行管治,要建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有美媒刊發評論說,此次全會高調討論香港問題,顯然是針對反送中運動而發,因為中共此前已將持續5個月的反送中抗爭,定性為1989年六四事件以來最大的政治事件。
而此次四中全會中決定在香港特區「建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正是針對反送中運動而設,務求要用第23條立法達到控制和壓制這類反共和爭取民主的運動。
公報顯示,針對當前局勢,中共的做法是將中共憲法和《基本法》並列共同管制。也就是用盡《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從法律層面治理當前香港所出現的問題,說明中共在推動23條立法上不會含糊。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共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且禁止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3年港府推出23條立法,遭到泛民方面強烈反對,同時引發50萬人上街抗議,之後港府被迫撤回草案。
上述評論說,23條立法相關規定可以說是口袋罪,一旦立法,中共可以隨意抓人,被中共官媒扣上「港獨」帽子的黃之鋒、李柱銘、陳方安生和黎智英等人將在劫難逃。而且反送中運動的所有遊行和集會也都會被禁止,美國國會要通過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也將成為違法行為。
中央社引述台灣學者專家和輿論的分析認為,接下來北京方面可能會對香港有3大動作。
1. 責成港府就23條規定進行立法;2. 依據《基本法》18條規定,頒佈中共憲法一些法令在港實施;3. 中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就香港具爭議性的問題進行解釋。
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北京後,中共人大多次就香港具爭議性的問題進行解釋,最近一次是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進行解釋,導致多名泛民議員的資格被法庭褫奪。
第23條會在甚麼時候立法?評論文章認為,這要看特首林鄭月娥甚麼時候下台,如果她於明年2月或3月下台,接任的特首就會在明年年中上台,新任特首任期,將由2020年7月起,到2022年6月30日,這兩年是通過第23條的最佳時機。
那麼港人的反對23條立法的抗爭要作何準備?
首先是12月底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和抗爭者務必在全港18區中贏得多數議席,這樣就可增加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對下屆特首選舉造成威脅。
其次是2020年6月的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和抗爭者務必爭取更多議席,讓左派成為少數,這樣就越能阻止立法會通過第23條。
如果港府最終提出第23條時,港人應全力反對,因為第23條一旦通過,中共將可全面控制香港,所有遊行和集會自由、批評政府和領導人的言論自由都會失去,香港會淪為大陸城市。
香港資深傳媒人程翔說,當年港人就是因為很憂心中共將大陸那一套政治和法律制度用於香港,因此在制定《基本法》時,有意將中共憲法排除在外。
《基本法》第5條、第11條、第18條以及附件3的立法初衷,正是為了有效地區隔開兩種政治和法律制度。而且當年國內參與起草的法律專家,也都表明這些「憲法排除條例」不違反憲法,《基本法》宣誓的對象是「香港特別行政區」。
而四中全會將中共憲法和《基本法》並列共同管制香港,而且要建立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說明中共在管制香港問題上並未有實質的改變,即使考慮到美國的制裁,中共做出某種軟化姿態,但它遲早會「秋後算帳」。#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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