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資料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大陸政府機關公務員系統中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37人遭政法委、「610」迫害致死或在迫害中離世。

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迫害,上億人受到波及,包括軍隊、政法、教育、金融系統等領域裏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各階層,行業的社會精英均遭受打壓。

以下是修煉法輪功的政府公務員中被迫害致死的主要案例。

接上文:政府公務員因修煉法輪功遭迫害致死綜述(1)

廊坊市管道局物業管理處曹寶玉遭迫害致死

曹寶玉
曹寶玉

曹寶玉,男,56歲,河北省廊坊市法輪功學員,2006年4月27日晚12點左右,被中共迫害致死。

曹寶玉是廊坊市管道局物業管理處職工,1993年修煉法輪功後,全身疾病不翼而飛。

1999年7月19日,在中共的秘密大蒐捕中,曹寶玉被劫持到天津市拘留所秘密關押,並以「李玉」的名字代替其真名實姓。後來他被非法判刑4年,在天津市監獄中受盡非人的折磨。

2006年黃曆新年,他在向中共政府官員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鼻內血管被打破,兩個上槽牙被打鬆動,十多天仍嚼不了東西,耳朵被打得聽力下降。曹寶玉絕食抗議後,於2月13日被釋放回家。

2006年2月18日清晨,在他身體非常虛弱的情況下,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國保大隊派國保大隊隊長、北旺鄉派出所所長等六個警察跳牆入室,再次將他強行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

在兩個多月的非法關押期間,曹寶玉被迫害得只剩下一把骨頭,體重不足六七十斤,面部紅腫、低血壓、雙腿抽筋痙攣。警察將他拉到廊坊北大街醫院插管灌食,造成他胃出血、便血、吐血,生命垂危。

即使廊坊市醫院和中醫院對他下了病危通知,以及廊坊市看守所也對他下了釋放通知,廣陽區「610」卻把通知單扣留下來,把他轉到廣陽區人民醫院繼續迫害。曹寶玉家人得知情況後,多次去有關部門交涉要人,他們不但不放,還對曹寶玉非法判刑5年。

當曹寶玉的妻子得知丈夫再度出現生命危險時,於2006年4月25日前去醫院看望,不但沒見到丈夫,自己反而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4月27日晚,曹寶玉在廊坊北大街醫院含冤離世。

成都市中小企業管理局副局長黃敏被迫害致死

黃敏
黃敏

黃敏,女,53歲,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畢業於重慶大學,生前是成都市中小企業管理局(原名:成都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副局長,於2000年11月退休。

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黃敏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多次遭受迫害,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位於資中縣楠木寺)受到19個月非人的折磨,人瘦成皮包骨。

2007年3月4日下午5點左右,黃敏正走在草堂北路附近的街上,再次遭到成都市國安與青羊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成都看守所。

同年6月上旬,她被綁架三個月後,青羊區法院才電話通知她的家屬,她被關在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該醫院是成都看守所的指定醫院,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獄醫院),醫院下了病危通知。家屬要求看望黃敏,警察拿出「逮捕通知書」逼家屬簽字,否則不准家屬看望。黃敏的二妹被逼簽字。

黃敏的雙手雙腳被幾十斤重的鐵鐐鎖上,指甲有20至30毫米長,褲子被脫下扔掉(從她被綁架之時起,警察就沒讓黃敏洗過頭髮、洗過澡、剪過指甲、刷過牙),房間外還有電子監控和七八個看守人員。

6月中旬,青羊區法院電話通知家屬,說黃敏被判勞改6年。6月下旬,家屬到青羊區法院要求看望黃敏,之後見到黃敏進食情況良好,體重約有一百斤。8月15日,家屬被電話告知黃敏於當日早晨7點30分死亡。

黃敏被迫害致死後,成都市看守所醫生通知家屬到看守所辦手續。家屬去後,四個工作人員在場逼家人承認黃敏是「絕食致死」並簽字認可,還威脅說,否則就要解剖遺體。家屬堅決不簽字,並要求查看遺體。

據悉,黃敏的遺體重約50斤,表情極度痛苦,雙眼微睜,頭偏到右側,嘴張得很大,上齒完全暴露在外,下齒靠近嘴唇中部少了一顆牙齒。整個口腔、牙齒和嘴角都有不明的黃色物質,蔓延到面部,並且散發很濃的藥味。她的手指完全扭曲,緊緊地扣抓著,雙手小臂上有幾處像指印的淤痕。

8月15日下午3點左右,黃敏的遺體在磨盤山成都市殯儀館強行被火化,殯儀館沒有出具火化證。

湖北應城市工商局公務員萬繼祥被迫害致死

湖北省應城市工商局東馬坊分局公務員、法輪功學員萬繼祥,屢次遭受迫害,在漢陽蔡甸看守所遭受百般折磨,左耳朵被毒打致聾。2003年6月28日,他被非法判刑,關進琴斷口監獄。在極度的精神壓力和超負荷體力勞動的雙重迫害下,他頭髮花白,左耳根部疼痛加劇,於2005年5月24日被迫害致死。

萬繼祥,男,37歲,1997年修煉法輪功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修煉半個月左右,頑疾消失。在修煉前,萬繼祥收稅時經常和菜商們發生衝突;修煉後,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合理收稅、坦誠待人。他照顧困難戶,有的菜商在和其他收稅的人員發生矛盾時還說:「小萬收錢,我們就給。」

他曾五次遭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之初的短短3個月裏,萬繼祥就被非法抓捕關押3次,共47天。在其被關押期間,他的工資被停發,被強迫交保證金5,000元,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他在被迫流離失所8個月後,在武漢鐘家村被公安一處非法抓捕。警察陳長明帶著約十人對他非法審訊,把他按在地上,踩住他的頭,給他戴上腳鐐手銬;另一警察還用打火機燒他的下巴。

他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漢陽第二看守所、蔡甸看守所。在蔡甸看守所,警察唆使犯人對他整天拳打腳踢,往面部、頭部、耳朵處狠狠地打。他滿臉被毒打得青紫腫脹,左耳失去聽覺。

2003年6月28日,萬繼祥被非法判刑後送往琴斷口監獄迫害。警察指使刑事犯對他拳打腳踢、罰蹲軍姿、並威脅稱:「一個星期不轉化,就往死裏整。」在極度的精神壓力和超負荷體力勞動的雙重迫害下,他患了鼻咽癌。

監獄不願承擔昂貴的醫療費用,更害怕萬繼祥死在監獄裏,為推脫責任,讓他辦理保外就醫。2004年他回到家,他已被單位開除,生活無著落,身體疼痛加劇,生活無法自理,於2005年5月24日清晨去世。

攀枝花市國土局張興才被五馬坪監獄迫害致死

張興才,男,59歲,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7年6個月。2006年9月8日,他被送往五馬坪監獄迫害;2007年3月31日,被迫害致死。

張興才曾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和區國土局任幹部,家住鹽邊縣益民鄉(紅格)長坪村店社。1995年修煉法輪功後,他患有的多種疾病痊癒。

1999年12月,他到市政府為法輪功說公道話;2000年4月,又到北京上訪,兩次被非法關押,送洗腦班迫害。

2004年3月,張興才被市公安局綁架,關押在鹽邊縣看守所。鹽邊縣國保大隊多次從看守所提走張興才,對他進行酷刑折磨。他的雙手被吊銬在窗欄上三天三夜,只有腳尖觸地。

酷刑演示:吊銬。(明慧網)
酷刑演示:吊銬。(明慧網)

為逼出口供,國保大隊對張興才拳打腳踢、搧耳光,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狠打他的臉,打得他鼻青臉腫,被折磨得一次次昏迷、不省人事。

晚上天下雨,雨水淋濕了他的全身,寒風吹得他整夜顫抖。國保大隊、「610」人員仍然輪番地對他進行折磨、刑訊逼供。當張興才昏迷過去後,國保大隊警察拉過他的手指在刑訊筆錄上按手印。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張興才被迫害得不能行走,送醫院搶救。2004年10月,鹽邊縣法庭對他進行非法庭審,他由犯人背到法庭上,後被非法判刑7年6個月。

2006年9月8日,張興才在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的情況下,就被紅格鎮派出所警察李發明等一夥四人入室綁架,送往四川省沐川縣五馬坪監獄迫害。

2007年3月20日左右,監獄還打電話給張興才的女兒說,他還需要毛背心、秋衣、秋褲、鞋等。可在3月30日中午1至2點,監獄打電話通知其家人他得了敗血症。

當天家人就趕火車前往醫院,次日中午在醫院見到張興才。他正被輸氧、不省人事。3月31日下午7點鐘,醫院告知家人張興才死亡,死亡證明聲稱是死於急性胰腺炎。

四川遂寧市射洪縣社會保險局李憲民被酷刑迫害致死

李憲民,女,51歲,西南師範大學畢業,曾在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社會保險局工作。因她修煉法輪功,其銷股長職務被撤。2000年1月31日,李憲民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射洪縣看守所90天。

2005年2月1日中午11點,李憲民到縣政府招待所參加親友的團年宴時,被四名「610」便衣特務強行綁架上車,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歷經65天的酷刑折磨,李憲民於2005年4月7日凌晨1時被迫害致死。

李憲民被非法抓捕後,警察還到她的父母家抄家,兩位近八十歲的老人受到極大的驚嚇,其父精神受到嚴重打擊,於2005年2月中旬離世;母親至今怕見生人。

縣國保大隊長周淵曾惡狠狠地對李憲明說:「這回不把你整進去,算我手藝瘟。」

2005年4月6日上午,李憲民感冒發冷,報告給獄警。獄警一直不理,拖至下午2點,才叫了一個曾經當過獸醫的姓蒲的人給她來輸液。不久李憲明又拉又吐,到晚上7點,被送進醫院。醫生要求其住院,但獄警拒絕,要將她帶回看守所輸液。

晚上9點多,她回到看守所後,又被輸了不明藥物,全身發冷、眼睛鼓起;10點左右,被迫害致死。(註﹕李憲民在看守所的情況是獄卒敘述的。)

李憲民死後,未經家屬同意,獄警在縣火葬場後面水泥台上,強行解剖屍體。等家屬趕到時,看見頭顱被剖開又縫合好,腸子擺在地上。主刀醫生是遂寧人民醫院病理科主任梁海橋,他將所有器官帶到遂寧去了。參加解剖的單位及人員還有:市檢察院龍處長、縣政法委、縣「610」、縣檢察院、縣看守所。

樂山市農業局幹部張卓在派出所被迫害致死

張卓一家的照片。(明慧網)
張卓一家的照片。(明慧網)

張卓,男,32歲,生前任四川省樂山市農業局幹部(曾任辦公室秘書)。2002年6月7日下午5點多鐘,張卓被張公橋第二派出所非法抓捕,第二天(8日)就死在派出所。

張卓,大學文化,1991年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2002年6月7日下午,張卓被非法抓進樂山張公橋第二派出所。8日,張卓的妻子被通知去派出所,被告知張卓已死亡。其妻一再要求見屍體,警察才讓其在外面看一眼,不讓她走進停放屍體的房間近看。

據知情人士透露,7日晚八九點鐘,家屬曾探望過張卓,見他一切正常。而在張卓死後,樂山警方極力封鎖消息,對親屬嚴密監控。張卓死亡的當日,警方要馬上火化屍體,在親屬極力反對下,才沒立即火化。

三四天後,親屬方見到死者的屍體。據目擊者稱,屍體顯然已被「美容」過,但親屬還是從死者的鼻孔、耳朵等處發現有少量血跡,而牙縫裏的血跡卻一眼可見,一隻手背上還有一塊暗紅色的血痕。很顯然,死者生前曾被暴力襲擊過。

警方稱張卓自縊而死,稱自縊處距地面不足1.5米、離看守人員待的地方僅一米左右,「自縊」實難自圓其說。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副市長汪亞軒被害死

汪亞軒,女,53歲,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法輪功學員、赤峰市副市長。1999年「7.20」之前,江澤民一意孤行地決定迫害法輪功,召開高層官員會議秘密傳達他的指令,赤峰市就派修煉法輪功的市長汪亞軒去參加。

汪亞軒坦言法輪功的美好,講述修煉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江氏的中共代表曾以談話、做工作為名又找汪亞軒市長談此事,要求以中共的「黨性原則」為重,黨的旨意高於天理良知,但都被汪亞軒回絕。

中共也摸到汪亞軒不會與中共為伍的底,於是製造汪亞軒死亡事件。1999年8月至9月間的一個公休日,汪市長到紅山公園遊玩,被壞人害死。中共卻聲稱:汪亞軒到紅山上遊玩,不慎跌落山下,身亡。

明慧網報道,整個報案、接案、勘察,都是中共自導自演的,家屬根本沒有質疑的權利,就如此這般把一個按「真、善、忍」做好官、說真話的市長銷聲匿跡了。

當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時,汪亞軒總是抵制邪惡勢力、保護法輪功學員,使法輪功學員免受刑拘和判刑。

汪亞軒修煉法輪功,能強身健體,每天又諸事繁多,她怎麼忽然去爬紅山?儘管中共想盡辦法偽造了假案,但還是露出破綻:

紅山是赤峰市市郊的一座山,因山上有紅石而得名。此山的紅石部份是普通人不容易爬上去的,是立陡石山,不借助登山工具或有登山技能的很難上得去,而且紅山底下是掏空的,更無法靠近。那裏有中共的秘密軍事設施、赤峰公安的秘密刑訊設施(汪亞軒極有可能就是在這裏被殺害的)。

8月、9月份時值夏末秋初,如果從紅山滾落到山下,那麼在中途就會被蒿草、灌木、石塊擋住,也根本滾不到山下;而且在緩坡的山體上,即使是不慎跌倒,再爬起來也不難,根本滾不到山下,更不存在摔死的可能。

另外,汪亞軒的身體上沒有從山上摔落到山下的任何特徵,衣兜裏的手機還在那裏,既沒摔丟,也沒摔壞,等等。

明慧網認為:有理由相信,汪亞軒是被中共殺害的,中共製造假相掩蓋罪責。

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勞動局局長李凌被遼寧女監迫害致死

李凌。(明慧網)
李凌。(明慧網)

李凌,女,51歲,曾任錦州市古塔區勞動局局長、供暖公司副經理。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凌至少三次遭綁架、二次被非法判刑,一次1年半、一次4年,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的摧殘,最終被迫害致死。

李凌1994年修煉法輪功後,患有的各種疾病全部康復,同時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被同事、鄰居、親人們讚不絕口。

2002年5月28日晚8時,李凌被從家裏綁架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判刑4年,於11月15日再次被投進遼寧女子監獄。李凌被監獄視為重點迫害對像。獄警強迫她放棄修煉,白天強迫她幹十幾個小時的勞役,晚上又安排犯人折磨她。她精神和肉體上長期遭受折磨,致使身體徹底垮下來,頭髮大部份白、全身浮腫、人已脫像。

2003年夏天,瀋陽大北監獄男監和女監一起搬遷到瀋陽市于洪區平羅鎮,改為瀋陽監獄城,瀋陽大北監獄女監更名為「遼寧省女子監獄」。2003年底,三大隊管教科長郭乃娟上任以後,為撈取政治資本,加緊迫害李凌,手段更加卑劣。

李凌抗議監獄對她的殘酷迫害,她在生產車間、收工後在回監房的路上高呼:「法輪大法好!」多名警察和犯人衝過來將她按倒在地,將她帶走實施酷刑折磨。李凌絕食抗議迫害,警察將她送進監獄醫院強行灌食,還安排犯人張春娥等人脅迫醫生夾控迫害李凌。

2004年11月中旬的一天凌晨2點多鐘,目擊者親眼看到張春娥用一床大被子捂在李凌的頭上,壓上枕頭,兩手又死死地摁住壓在李凌頭上的枕頭,李凌就這樣被窒息而死。

山西大同市工商系統幹部崔玉萍遭迫害離世

山西省大同市法輪功學員崔玉萍生前是大同市工商系統幹部,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綁架迫害,身體每況愈下,終在2013年去世。

崔玉萍修煉法輪功以來,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認真、待人寬厚,一改工商幹部「吃、拿、卡、要」的不良風氣,在單位、在家中、鄰里之間受到一致好評。

崔玉萍和兒子任勇常年堅持在街上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面對面向人們講迫害真相,因此常常遭到綁架迫害,累計不下30多次。

崔玉萍一次又一次地絕食反迫害,曾被灌食、遭受戴大鐵鐐等酷刑的折磨。她30多次被綁架後堂堂正正從看守所闖出來,終於感化了警察。許多次,當警察接到對她的惡意「舉報」後,就將崔玉萍拉上車,親自送她回家。

2010年12月23日中午,崔玉萍的家被闖進的警察翻得亂七八糟。最後,崔玉萍和她的兒子任勇被綁架到了城區公安分局,當時在她家的妹妹崔玉桃及其5歲的小兒子也被一起綁架,後下落不明。

有鄰居質問警察,她們都是好人,你們為甚麼抓她們?警察推托說是「上面」的命令。崔玉萍和任勇在城區公安分局被非法扣留11個小時後,次日凌晨1點回到家。

12月24日,因為妹妹崔玉桃下落不明,崔玉萍和任勇又去礦區公安局詢問情況,不料,再一次被礦區公安局非法扣留。

2013年7月11日晚上7點左右,大同市國保支隊警察孫文龍和大同礦區國保支隊王志龍等綁架了崔玉萍、崔玉桃,並抄了她們的家。一次又一次的綁架迫害,使崔玉萍的身體每況愈下,終在2013年含冤去世。

河北張家口供電公司崔新鄉遭迫害離世

崔新鄉,女,崔新鄉是張家口市供電公司職工,1995年修煉法輪功,先後7次上北京為法輪功上訪,13次被非法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於2007年7月11日含冤去世,時年54歲。

2000年9月,警察非法抄她的家,將法輪功書籍等全部抄走,並把抽屜中的2,000元現金一併掠走。在她被保定高陽勞教所拒收時,警察硬是拉關係讓她關在勞教所裏。

從勞教所出來後,崔新鄉在外地講法輪功真相時,又先後兩次被抓,由五一路派出所劫持回當地關押。2004年2月,她被非法拘禁在張家口市沙嶺子洗腦班,由於多次絕食反迫害,造成她的內臟器官衰竭,於2007年7月11日含冤離世。

(待續)#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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