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周五(10月4日)宣佈,《禁蒙面法》5日生效,引發香港民眾更加憤怒。有抗爭者認為,禁蒙面無法阻市民上街,他日後將如常蒙面抗爭。

周五,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引用香港殖民時期《緊急法》的授權,通過實施《禁蒙面法》,禁止抗爭者在公眾活動中配戴蒙面物品,違者將被監禁一年或罰款2萬5000港幣,禁令在香港時間10月5日零時開始生效。

此惡法通過後,引發全港18區市民同步遊行抗議。民眾高呼「香港人,反抗」、「解散警隊,刻不容緩」以及「香港政府,出賣港人」等口號,還有人在商場寫出「蒙面無罪、立法無理」的標語。

香港《明報》報道,抗爭者阿暴(化名)說,走出來抗爭已有心理準備會被控暴動罪,根本不會怕多犯一條《禁蒙面法》。

21歲的抗爭者哈密瓜(化名)不滿政府引用《緊急法》。他說,「政府已無得救,法治已不適用」,他參照烏克蘭的例子,認為禁蒙面無法阻市民上街,他日後將如常蒙面抗爭,「我不怕被捕」。

自稱和理非的陳先生認為立禁蒙面法「無用」,他說4日晚上街時人數之多,可見港人團結反對《禁蒙面法》,便有機會推翻「惡法」。

多名政客及學者對BBC表示,條例未必有成效,反而可能激發群眾不滿而適得其反。

一名參加遊行的抗爭者陳女士表示,她響應網上號召上街,抗爭者花這麼大力氣才趕走《逃犯條例》,但現在卻推出「更嚴重的惡法」,只會激怒更多人上街。她認為,政府回應抗爭者「五大訴求」才是好方法。

此惡法通過後,也引發全球各界的譴責和擔憂。

美國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在推特上寫道:「香港引用《緊急法》、禁蒙面,卻不回應民眾不滿,只會加劇對言論自由的擔憂。」

白宮首席經濟顧問拉里‧庫德洛(Larry Kudlow)表示,特朗普政府繼續監察香港的自由和民主抗議活動。他說香港局勢可能對中美貿易會談產生影響,但他未透露詳情。

國際特赦東亞區辦事處負責人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表示,港府動用《緊急法》禁止抗議者蒙面是鎮壓抗議的極端嘗試。這些抗議者迄今受到不必要的、過度使用武力和起訴的威脅。

10月5日,港人再發起「全民蒙面遊行」,抗議惡法。從5日下午2時起在港島大遊行,號召「全民蒙面」,公民抗命,並提出在18區遍地開花,向極權表達反抗惡法的強大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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