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遺失2016年葵青區一本選民登記冊,選管會昨日(24日)公佈獨立調查報告,指選舉事務處處理選舉文件的程序不當。又指總選舉主任黃思文公開指下屬一直未有向他匯報,與事實不符,已被調走,公務員事務局會按照既定紀律程序處理。

選舉事務處今年4月被揭露遺失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葵青區聖公會青衣邨何澤芸小學投票站一本選民登記冊。選管會主席馮驊表示,由於事隔多時和缺乏直接證據,無從確定選民登記冊何時和如何遺失,但選舉事務處處理選舉文件的程序,包括包裝、檢查、收回、運送、貯存和提取的過程有不妥善之處。

廉政公署2016年10月3日要求查閱部分選民登記冊,選舉事務處直至2017年11月底仍未能找出涉事的選民登記冊。選管會指,根據電郵和廉署的便箋,當時的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去年1月初已知悉事件,但他今年4月初公開指其屬下人員從未向他匯報,說法與事實不符。選管會認為黃思文身為部門首長,應更審慎和小心確保向公眾發放正確信息。黃思文已經調離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職位懸空。

選管會提出多項建議,改善選舉後處理和貯存選舉文件的程序。馮驊指,選舉事務處應研究縮短票站工作人員的工時,減少人為失誤,包括與持份者磋商,考慮日後縮短選舉日的投票時間。也應探討合併分散各處的倉庫和辦公室,優先爭取永久倉貯設施,並引入現代化技術改善倉庫管理,以及建立有效的通報機制。 選管會並建議政府徹底檢討選舉事務處的組織架構,加強該處的領導級和高層管理層人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補充,當局已促請政府產業署為選舉事務處提供所需倉庫,以應付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及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需求。又促請政府產業署認真考慮把選舉事務處的倉庫盡量置於單一建築物內,以方便選舉物資的運送、貯存及提取。

聶德權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黃思文離開選舉事務處是適當做法,亦有其他涉事的員工在2018年已調職,公務員事務局會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至於建議縮短投票時間,聶德權指認同建議,但2017年政府諮詢時,社會有不同意見,所以暫時仍沒有計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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